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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平南镇卫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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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19-08-13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平南镇卫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是负责全镇群众预防保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村卫生室管理和业务指导、健康教育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10个,名称分别是:内科、外科、儿科、中医科、放射科、公共卫生科、药剂科、B超室、化验室、心电图室。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71.38元,支出总计616.33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631.38万元,减少10.5%,支出487.29万元,增加26.48%,收入减少主要原因由药品收入减少进购减少导致基本药物补助减少等原因。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及医疗成本增加等原因。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71.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4.1元,占88.22%;其他收入67.28万元,占11.78%。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1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33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71.82万元,较上年增加144.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0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99万元,减少5.08%。主要原因是由药品收入减少进购减少导致基本药物补助减少等原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7.6万元,增长256.54%。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项目资金预算307.6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49.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05万元,增加41.87%。主要原因是2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1.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7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完成年初预算85.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金2018年7月开始由社保发放。

2. 行政运行支出1.8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的支出,本单位只做一般预算未做市级预算。

3. 乡镇卫生院支出182.39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完成年初预算108.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整工资。

4.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02.08万元,主要用于专用材料及劳务费的支出,本单位只做一般预算未做市级预算。

5.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58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支出,本单位只做一般预算未做市级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9.05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188.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360.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 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各部门各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