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区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2021年秦州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时间:2021-02-22 点击: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20230703-221624-040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1-02-22
  • 标题: 2021年秦州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2021年秦州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编制

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秦州区财政局转发<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农业领域执法;为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的制定提供建议。(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三)提出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四)负责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全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五)负责全区畜牧业、渔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的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监督管理;拟订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管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人员的管理;负责全区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负责全区畜牧兽医行业行政奖励。(六)负责全区种植养殖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七)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保护区外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监管农产品产地环境和农业清洁生产。实施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管理全区外来植物物种。(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督促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监督辖区内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负责全区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十)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十一)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植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二)负责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看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十三)督促农业、农机方面的行业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的长效运行;负责农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组织协调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调度、质量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农业、农机、农经行政执法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受理涉农纠纷和案件,有力维护全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村社会稳定。(十四)承办区政府授权的有关农业涉外事务,负责实施农业对外援助项目;组织有关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秦州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包括:秦州区农业农村局本级,秦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秦州区果业发展中心秦州区现代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秦州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秦州区农业农村经济服务中心,秦州区农机服务中心,秦州区种业服务中心,秦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秦州区西十里良种场,秦州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3597.14万元,比上年减少29.22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0.8%。原因: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进入社保。

(二)支出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3130.6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87.03%,较上年减少41.22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3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72.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0.0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7.97万元。增减变化原因:退休人员增加 。

2.项目支出预算: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466.5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12.97%,较上年增加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96 %增加变化原因: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检查项目列入区级预算。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466.5万元,其中:1.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规费返还补助经费5万元。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省农牧厅关于下达2006年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规费返还补助的通知(甘财预[2007]32号),天水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06年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规费返还补助的通知(天财预发[2007]521号文件精神),省财政每年返还秦州区农机监理站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规费返还补助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农机监理部门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检查、农机监理人员培训教育、平安农机创建、春耕、三夏、节假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操作使用技术培训、农机事故应急救援、农机监理装备建设、农机检审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经费。

2、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5万元。

根据天财农 [2005]101号、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知中第七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参与测土配方施肥试点作,增加资金投入。要配合地方各级农业部门加强对项目申报、实施的监督管理,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用于完善档案资料和数据库建设、安排肥效试验、推广配方肥、宣传培训。通过项目实施极大的提高粮食作物生产效益,项目区粮食平均亩增产35公斤,累计新增产值4500万元,新增纯收入1500元,新增人均纯收入30元,肥料平均利用率,化肥用量减少3%以上,测土配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百分点。

3、农机购置补贴组织管理经费3万元。

为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农民购买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依据(天财农﹝2019﹞6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和(天财农﹝2020﹞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文件和秦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秦州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秦政办〔2018〕101号)。我区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额120万元,为了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到位,购置机具补贴资金落实到位,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和财政厅办公厅印发的《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8〕13号)要求,需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政策宣传、检查核实等工作经费3万元。

4、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配套资金5万元。

秦州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万元,主要依据《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甘财农一〔2017〕116号)《天水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用途是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进行审核,确保“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的良性财政补贴政策落实到实处,保证耕地不撂荒,确保耕地地力不下降,增加粮食产量,提高粮食质量。测算标准区财政拨付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项目的完成,我单位估算5万元。保证耕地不撂荒,确保耕地地力不下降,增加粮食产量,提高粮食质量。

5、农药市场管理经费5万元。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条 ,《农药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2012年《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工作的意见》。

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普及农药科学知识,提高使用者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水平,使群众充分认识到假劣农药的危害性,发动群众检举监督,以建立良好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断增强经营户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建立农药市场新秩序。

2021年支出预算总计5万元,用途:秦州区十六乡镇农药市场的监督与管理、农药经营户的培训、相关仪器设备采购、宣传资料印制等。

6、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资金10万元。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草地贪夜蛾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甘农发[2019]232号)和《天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地贪夜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天农发[2019]142号)文件规定。

为进一步准确监测我区草地贪夜蛾发生动态,切实做好防控工作,坚决打赢草地贪夜蛾防控这场硬仗,严防明年春季草地贪夜蛾在我区暴发成灾,确保我区玉米生产安全。

2021年支出预算总计10万元,其中:草地贪夜蛾防控宣传印刷品,草地贪夜蛾监测设备、监测、防控、周查周报工作经费4万元;草地贪夜蛾防控农药6万元。

7、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3.5万元。

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2012年第7号令)、《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局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农市发[2003]8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预算定额标准(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6]77号)、《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見》甘政办法[2010]234号列入预算。

(1)、用途:按照业务划分其中蔬菜检测费1万,苹果检测费1万元,农产品“三品一标”监管工作经费1.5万元。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监测成本主要包括仪器设备(包括折旧、维修、周期检定)、药品试剂、标准物质、玻璃器皿、能源消耗、人员培训、一般办公用品、通讯等费用。(一)仪器设备(包括房屋和环境设施)折旧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越来越重视农产品质量,对农产品监测数据要求越来越高。要出具准确的数据,除了监测技术高,还需要好的仪器设备,对于资金充足的实验室,往往采用进口监测仪器设备,价格昂贵,但这些都有使用寿命,就产生了仪器设备(包括房屋和环境设施)的折旧费,也是实验室运行成本的一种。(二)仪器设备维修费(包括更换配件):在仪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不管多好的仪器设备和如何合理使用,使用时间长了也难免会出现故障或性能下降,仪器保管人就应提出维修申请,一旦维修就必然产生费用,有时更换配件也少不了的。(三)仪器设备、玻璃器皿周期检定费:根据国家现行法律的规定,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目录内的工作计量器具,应依法送检。环境监测实验室里大部分的仪器设备及某些玻璃器皿每年都需省或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进行检定,检定费用由实验室来承担。(四)药品试剂、标准物质、玻璃器皿的费用:环境监测实验室每年都需要消耗大量的药品试剂和损耗一定量的玻璃器皿,通常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也要用到大量的标准物质。作为有个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数据具有法律意义,对药品试剂、标准物质和玻璃器皿的要求相当高,显然价格就贵,这笔费用也是实验室每年必不可少的开支。(五)水、电、气等消耗的费用:水在实验室里可用来冷却、清洗、制蒸馏水、制纯水、配药品试剂等;电是实验室必不可少的能源,其中耗电大的有加热炉、大型仪器设备、空调,电机等;原子吸收仪、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仪等需要用到乙炔、氢气、氮气或氩气等,有些监测项目需用到相应的标准气体来校准以及做标准曲线。(六)人员培训费: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必须拥有为保证管理体系的运行、检测/校准数据和结果的出具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实验室应确定培训需求,建立并保持人员培训程序和计划。实验室人员应经过与其承担的任务相应的教育、培训,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无论是实验室要求,还是职称评审及能力提升的需要,实验室人员都需参加各类培训,培训经费一般情况也是由实验室支付。(七)办公用品、通讯等费用:办公用品包括电脑、打印机、笔、纸、计算器等,这些都是由实验室统一购买,电话费、上网费、快递费等自然也是实验室的日常开支。

(2)、测算标准: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预算定额标准(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6]77号)的文件精神,对蔬菜、水果等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预算定额标准为:每个样品1130元,根据检测计划安排,本着保障检测、厉行节约、合理安排的原则。

(3)、项目资金来源:2021年预算资金

(4)、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 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控,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消费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有利于加大面向广大农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生产安全农产品的意识,减少农用化学品投入,发展无公害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强化风险分级管理和属地责任,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追溯监管综合服务平台。

8、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项目资金420万元。

根据天农领办【2019】11号天水市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方案》、天秦农办发【2019】4号《天水市秦州区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420个行政村推开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村级公益性设施管护基金、和公益性岗位,村级公益性设施管护工作覆盖到所有自然村,申请420万元用于每个行政村设立管护基金1万元。

9、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检查项目资金10万元。

根据市委办法【2019】17号关于印发《天水市深化市场监管等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区级财政落实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检查项目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行政执法需要(印刷费、差旅费、办公费等)。规范化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紧紧围绕如何管好、农资市场,保障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实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目标。严格履行执法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农资市场监管。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春季、秋季农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执法队和植保、种子、土肥等单位执法力量,对全区农资经营户经营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进行检查,对农资经营户的经营资质、经营行为进行一次复查,建立健全了农资生产经营档案,清理整顿了一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从源头上避免了不合格农资产品的出现,提醒广大农户在购买种子过程中,及时索要发票和技术宣传材料,维护自身权益。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6 万元,其中:上年无结余,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5.6 万元,比上年15.8万元,减少 0.2万元,减少了1.26 %,主要原因是: 人员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03万元,比上年498.4 万元,减少4.37万元,减少了0.87%。主要原因是: 退休人员增加。

农林水支出: 2853.53万元,比上年2878.2 万元,减少24.67万元,减少了0.86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进入社保。

住房保障支出:233.99万元,比上年0 万元,增加 233.99万元,增长了100 %,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由本单位核算。

(四)非税收入安排情况:

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 1.8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四)、会议费安排情况说明:无

(五)、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无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安排 116万元。

(1)办公费:41万元

(2)印刷费:12万元

(3)手续费:0.5万元

(4)水费:2万元

(5)电费:4.5万元

(6)邮电费:2.2万元

(7)咨询费:1万元

(8)物业管理费:31万元

(9)差旅费:7.8万元

(10)维修(护)费:2万元

(11)劳务费:3万元

(12)委托业务费:3.2万元

(13)其他交通费:4万元

(14)专用材料费:1.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为 28856.78 万元,其中:

(1)货物类:1319.78 万元

(2)工程类:26490 万元

(3)服务类:1047 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占有国有资产:办公房屋:7610.01平方米(该办公用房属于国资局调配,不计入本单位房屋资产);车辆共计:10 辆,价值:99.56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万元。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的投入,保证耕地不撂荒,确保耕地地力不下降,增加粮食产量,提高粮食质量。

2、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规费返还补助资金5万元。通过专项业务补助的投入,提高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有效遏制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农机安全生产。

3、农机购置补贴组织管理经费3万元。通过农机购置补贴配套经费的投入,对补贴机具进行逐户逐台核实、抽查,使补贴机具真实可靠,使农机补贴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4、农药市场管理经费5万元。通过专项经费的投入,确保了全区农药市场的安全,使之健康有序地发展。

5、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资金10万元。通过防控经费的投入,全面开展全区草地贪夜蛾发生情况调查及监测,防控物资储备,统防统治,严防春季草地贪夜蛾在我区暴发成灾,确保我区玉米生产安全。

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3.5万元。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有效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便利化,强化品牌保护。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7、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项目资金420万元。

成立理事会420个,公益性岗位2591个,服务岗位2591个成立420个行政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理事会、管护基金420万元、落实公益性岗位,选聘公益性岗位2591个。达到420个行政村全面开展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保障村级公益性设施正常运转,发挥长期效益,建设好美丽乡村。

8、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5万元。

项目区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用化肥用量实现零增长;示范片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5%以上,农用化肥用量减少10%以上。在此基础上,根据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现状,继续做好取土化验、田间试验、配方制定和指导服务等工作,统筹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

9、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检查项目资金10万元。

紧紧围绕如何管好、农资市场,保障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实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目标。将执法办案作为主责主业,既抓日常执法,又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质量、兽医兽药、长江禁捕、动物卫生、品种权保护、农村宅基地等重点领域的执法。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

【1】秦州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2】秦州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xls

【3】秦州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xls

【4】秦州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5】秦州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xls

【6】秦州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xls

【7】秦州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

【8】秦州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xls

【9】秦州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xls

【10】秦州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xlsx

【11】秦州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