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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703-221707-433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1-02-22
- 标题: 2021年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2021年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
编制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秦州区财政局转发<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相关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起草、会务、保密、机要、档案、信访、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应急事务处理、安全生产、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三)移交安置股。落实符合政策安置条件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组织实施省市下达我区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士官及其随调家属和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移交安置、教育培训工作。
(四)拥军优抚股。承担协调全区拥军优属工作,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抚工作,承担不适应继续服役的残兵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工作,退役军人的伤残评定工作、指导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慰问活动等。
(五)褒扬纪念股。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全区烈士评定审核上报和备案事项,开展烈士纪念活动。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1273.62万元,比上年增加430.6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1.09%。原因:一是单位人员数量增加,二是全区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列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243.7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19.14%,较上年增加86.0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4.5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8.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50万元。增减变化原因:单位人员数量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1029.8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80.86%,较上年增加344.6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0.29%。增减变化原因:全区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列入预算。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1029.85万元,其中:
A:在乡复原、退伍军人生活补助300万元,用途: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
B: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优待补助金589.85万元,用途:用于2020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兵役优待补助。
C:其他退役安置支出50万元,用途: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补助资金。
D:双拥工作经费20万元,用途:严格按照《甘肃省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双拥载体、丰富双拥内涵,确保把我区打造成为高标准双拥模范城(县)。
E: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补助70万元,用途: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保障社会稳定。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万元,其中:上年无结余,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05万元,比上年0.76万元,增加0.29万元,增长了38.1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数量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6.9万元,比上年760.76万元,增加426.14万元,增长了56.02%。主要原因是:全区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列入预算。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万元,比上年70万元,增加0万元。
其他相关功能科目
(四)非税收入安排情况: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无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0.1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8.46%。原因:单位人员数量增加。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0万元,原因:无公车。
(三)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无
(四)会议费安排情况说明:我单位2021年度无会议费预算。
(五)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2021年预算安排我单位职工培训费1.28万元,用于单位职工业务学习培训。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7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0.3万元,增加234.09%,增加原因:一是单位人员数量增加,二是离休干部邵志忠工资预算由区民政局划转至我单位。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作为行政单位,我单位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做到有需必采,勤俭节约,绝不浪费。2021年我单位采购预算中货物类预算95.7万元(包括计算机、办公耗材、办公家具等),服务类采购预算49万元(包括技术信息服务、租赁、公车维护及公车车辆保险,印刷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0年固定资产年末数23.6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了0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无新增办公设备采购。
(三)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按项目分别逐一写情况说明
(A)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300万元。
依据:区政府会议纪要第八项关于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有关事宜。(秦政纪〔2012〕47号),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暨全区双拥工作会议纪要第五项研究涉军维稳相关工作事宜。用途: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目标:为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维护社会稳定。
(B)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优待补助金589.85万元。
依据:1.《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优待补助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1]211号);3.天水市民政局、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实施《甘肃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优待补助金管理办法的意见》(天市民安发[2012]174号)。用途:用于2020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兵役优待补助。目标:实现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退役士兵贡献的认可和关怀。
(C)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补助资金50万元。
依据: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9】21号)和《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退役军人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医保局、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税务局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财政补助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财社【2019】83号)文件精神。用途:对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存在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或中断缴费问题的退役士兵给予办理补缴。目标:解决部分退役士兵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切身利益。
(D)双拥工作经费20万元。
依据:甘肃省实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理》细则第二章双拥模范城(县)的标准规定,双拥专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州)不少于100万元,县(市、区)不少于20万元。用途:严格按照《甘肃省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目标:创新双拥载体、丰富双拥内涵,确保把我区打造成为高标准双拥模范城(县)。
(E)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补助70万元。
依据: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民政部、财政部、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2005]199号);3.民政部、财政部、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101号:用途: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目标:保障社会稳定,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
六、名词解释(如有其他相关名词解释自行添加)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
[1]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2]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xls
[3]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xls
[4]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5]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xls
[6]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xls
[7]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三公支出情况表.xls
[8]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xls
[9]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明累表.xls
[10]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xlsx
[11]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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