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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秦州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703-222227-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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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1-02-22
- 标题: 2021年秦州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秦州区财政局转发<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管理和房地产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房地产业综合服务和住房制度改革。
2.组织实施全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工作计划,负责行业的统计和行业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申报、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资格条件审核及分配销售管理工作。
4.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资格条件审核,对符合资格的申请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缴工作。
5.负责国有直管公房的管理、维修、租金收缴工作。
6.负责落实私房改造政策、处理私房改造历史遗留问题及其他信访维稳工作。
7.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 1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组成,人员及重要资产情况如下表:天水市秦州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是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数33人,实有在职人数80人,其中参公人员12人、事业管理人员8人、行政工人60人。离退休人数70人,遗属4人。
天水市秦州区物业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事业管理人员15人。
天水市秦州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包括:天水市秦州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和天水市秦州区物业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1027.66 万元,比上年 4658.97万元减少3631.31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77.94%。原因:今年无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无项目支出预算,我单位的项目资金来自于中央、省、市配套资金,区财政无配套。
(二)支出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 1027.6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 100%,较上年1082.29万元,减少了54.63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或下降5.0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82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87.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02万元。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单位退休9人,因此工资预算较上年有所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 0%,较上年3576.68万元减少了3576.68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00%。增减变化原因:今年无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无项目支出预算,我单位的项目资金来自于中央、省、市配套资金,区财政无配套。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 0 万元,2021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81万元,其中:上年无结余,本年财政拨款安排4.81万元,比上年 5.09万元,减少0.28万元,下降了5.50 %,主要原因是:今年我单位9人退休,人员有所减少,所以工会经费也有所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13 万元,比上年233.7 万元,减少74.57万元,下降了 31.91 %。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退休9人,因此工资预算较上年有所减少 。
住房保障支出:863.73万元,比上年920.19 万元,减少56.46万元,下降了 6.1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的预算支出也减少。
(四)非税收入安排情况:
2021年非税收入预算安排76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 0.86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三)、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2021年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四)、会议费安排情况说明:本单位2021年无会议费安排。
(五)、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本单位2021年无培训费安排。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安排53.9万元
1.办公费 14万元
2.印刷费 7.35万元
3.手续费 0.85万元
4.水费 1.6万元
5.电费 3.5万元
6.邮电费 4.5万元
7.差旅费 5万元
8.维修维护费 5万元
9.物业管理费 0.1万元
10.委托业务费 3.5万元
11.咨询费 2万元
12.租赁费 5万元
13.其他交通费用 1.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为103.93万元
1.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59.06万元
2.办公设备 16.17万元
3.电气设备 6万元
4.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5.8万元
5.办公家具 10万元
6.办公消耗用品 1.2万元
7.服务类 5.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资产占用情况如下:资产总计920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00.1万元,占总资产的94.56%,固定资产194.53万元,占总资产的1.38%,长期投资373.70万元,占总资产的4.06%,无形资产0.82万元。
固定资产共计194.53万元,其中:房屋面积共计5645.32平方米,(代报政法大楼其他单位的办公面积4426.38平方米)价值共计146.34万元,车辆1辆,价值共计3.5万元,专用设备价值共计0.2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价值共计16.4万元、通用设备31.57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我单位2021年无项目预算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
【1】天水市秦州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2】天水市秦州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xls
【3】天水市秦州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xls
【4】天水市秦州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5】天水市秦州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xls
【6】天水市秦州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xls
【7】天水市秦州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
【8】天水市秦州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xls
【9】天水市秦州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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