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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703-222755-126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0-08-18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2.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3.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4.负责执行省、市高校毕业生、“两后生”、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工作;5.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6.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7.贯彻落实国家工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工资的统计、工资总额计划和工资管理;8.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培训、管理和考核;9.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10.综合管理全区引进人才和智力工作;11.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13.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14.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立案案件;15.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和突发事件;16.承办区政府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及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1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人社局包括:1、局机关;2、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区社会保险资金中心;4、区劳务办;5、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6、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中心;7、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8、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5732.3万元,支出总计35712.5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6415.37万元、减少42.5%,支出减少25031.3万元、减少41.21%,主要原因是区医保中心并入区医保局,减少了医保中心相关业务资金。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573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732.3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57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2万元,占3.56%;项目支出34440.5万元,占96.44%。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22.64万元,较上年减少181.2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573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15.37万元,减少42.5%。主要原因是区医保中心并入区医保局,减少了医保中心相关业务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78.33万元,增长7.13%。主要原因是预算只包含区级拨款,决算中包含国家、省、市各级拨款,故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57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031.3万元、减少41.21%。主要原因是区医保中心并入区医保局,减少了医保中心相关业务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58.53万元,增长7.07%。主要原因是预算只包含区级拨款,决算中包含国家、省、市各级拨款,故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96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21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只包含区级拨款,决算中包含国家、省、市各级拨款,故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外交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国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教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484.25万元,占90.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93.56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只包含区级拨款,决算中包含国家、省、市各级拨款,故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城乡社区支出2500万元,占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支出预算2500万元;农林水支出621.29万元,占1.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1.2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预算621.2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金融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21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0.23万元,较上年减少31.25万元,主要原因是医保中心人员调入区医保局。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采暖补贴。公用经费111.77万元,较上年增加24.64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紧缺、老旧需要增加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有关规定,加强管理,节约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有关规定,加强管理,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7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增加24.64万元,增长28.2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办公设备紧缺、老旧需要增加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印刷费,维修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具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如有,需另附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2019年度未开展绩效评价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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