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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703-223151-708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0-08-18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
(二)机构设置
1、 秦州区民政局
2、 秦州区殡葬管理所
3、 秦州区救助站
4、 秦州区慈善协会
5、 秦州区低保办
6、 秦州区社会事务中心
7、 秦州区社会福利院
8、 秦州区婚姻登记中心
9、 秦州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2451.31万元,支出总计34158.69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755.1万元、增长5%,支出减少798.42万元、减少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2451.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451.31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415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8.54万元,占2%;项目支出33490.15万元,占98%。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10.11万元,较上年减少1707.38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救助资金加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2451.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5.1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社会救助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350.35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下达社会救助资金比较多。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415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798.42万元,减少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057.73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给城乡低保对象提标。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4万元,占0.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184.38万元,占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152.42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下达社会救助资金较大;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54.58万元,占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85.58万元,主要原因是省市下达医疗救助资金较大;城乡社区支出2万元,占0.0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43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增加1043主要原因是中央下达冬春生活补助资金支出,其他支出763.59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增加763.59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救助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8.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4.74万元,较上年减少79.5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67.2万元;奖金0.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82万元;其他社保缴费4.96万元;住房公积金12.2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2万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133.53万元。公用经费33.8万元,较上年增加6.94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42万元;印刷费0.16万元;手续费0.22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0.51万元;邮电费1.02万元;取暖费3.88万元;差旅费3.85万元;专用材料费0.09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运行维护费0.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71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减少2.7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4.42万元;印刷费0.16万元;手续费0.22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0.51万元;邮电费1.02万元;取暖费3.88万元;差旅费3.85万元;专用材料费0.09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运行维护费0.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71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增加6.94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事业单位用车,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殡葬服务运输车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0.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56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35586.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是社会救助资金购买服务和给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煤。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如有,需另附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27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1%。共组织对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城乡特困、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殡葬等7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94万元。其中,对0、项目分别委托、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共组织对0、0等0个下属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0、0部门整体支出分别委托0、0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或优、良、中、差)。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29万元,执行数为1801万元,完成预算的57%。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中央拨付的困难群众资金基本够支付;二是区级配套资金缺口小。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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