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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秦州区人社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703-223253-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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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0-06-27
- 标题: 2020年秦州区人社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2020年秦州区人社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秦州区财政局转发<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秦州区人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2.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3.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4.负责执行省、市高校毕业生、“两后生”、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工作;5.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6.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7.贯彻落实国家工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工资的统计、工资总额计划和工资管理;8.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培训、管理和考核;9.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10.综合管理全区引进人才和智力工作;11.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13.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14.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立案案件;15.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和突发事件;16.承办区政府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及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1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局机关
2、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区社会保险资金中心
4、区劳务办
5、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6、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中心
7、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
8、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0年收入预算11289.97万元,比上年减少2206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66.15%。原因:1、2020年减少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项目;2、2020年减少了医疗保险中心的各项支出。
(二)全年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1265.9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11.21%,较上年增加172.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5.8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1.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63万元。增减变化原因:随着业务量的增加以及财政对基本支出预算的调整。
2.项目支出预算: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1002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88.79%,较上年减少22236.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68.93%。增减变化原因:1、2020年减少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项目;2、2020年减少了医疗保险中心的各项支出。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10024万元,其中:1、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8000万元,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政府补贴部分。2、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00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中地方财政承担部分。3、工伤保险35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差额,全额行政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财政补贴部分。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贴239万元, 根据秦政发【2014】158号文和天秦人社(2018)215号文规定,对城乡居民个人区级财政对选择不同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给予每人每年5元、10元、15元、20元和25元的补贴。5、村干部养老保险补贴25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养老保险费用区级财政承担部分。6、城乡居民高龄补贴200万元,主要用于区财政对城乡居民中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给予的补贴部分。7、城乡居民困难群体代缴补贴1110万元,主要用于区级财政对重度残疾人、农村计生“两户”、五保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一、二类低保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每人每年代缴金额。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5万元,其中:上年无结余,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8.25万元,比上年18.75万元,减少0.5万元,减少了2.67%,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了医疗保险中心的各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3.4万元,比上年28690.69万元,减少25507.29万元,减少了88.9%。主要原因是:1、2020年减少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项目;2、2020年减少了医疗保险中心的各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8000万元,比增加8000万元,增加了100%。主要原因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88.31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去年没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8000万元,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政府补贴部分。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04万元,比2019年1万元增加0.0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0万元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1.04万元,比2019年1万元增加0.04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9年0万元无增减变化。
(二)培训费
单位没有培训费,因此未安排预算费用。
(三)会议费
单位没有大型会议,因此未安排预算费用。
(四)机关运行费安排情况说明:办公费23.85万元,印刷费11.3万元,手续费0.65万元,水费2.7万元,电费3.85万元,邮电费6.45万元,取暖费13.14万元,物业管理费0.7万元,差旅费12.6万元,维修(护)费7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20年采购预算99.17万元,其中:货物类64.07万元,服务类35.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0年全局共有固定资产772.24万元。其中:
(1)房屋553.44万元,面积3284.8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461.44万元,面积3054.81平方木;业务用房92万元,面积230平方米。
(2)公务车辆1辆,价值11.9万元。
(3)其他固定资产206.9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1、城乡居民困难群体代缴补贴:预算金额111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困难群体养老保险补贴财政代缴部分。通过对城乡居民个人养老保险缴费予以补贴,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和持续性,做到应保尽保。
2、城乡居民个人缴费补贴:预算金额23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局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部分。
3、工伤保险:预算金额35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财政补贴部分。
4、村干部养老保险:预算金额25万元,为了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养老保险激励和保障机制,维护村干部合法权益。村干部养老保险费用采取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筹集,实行按年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2020年需要25万元用于村干部养老保险承担的县级财政担的补贴部分。
5、城乡居民高龄补贴:预算金额200万元。2020年需要200万元用于将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范围,确保城乡居民中高龄老人的养老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
6、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预算金额8000万元。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严格按照“先报后征”的原则,为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筹集养老保险费用。
7、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预算金额100万元。随着贷款金额的柱面递增,为确保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的及时发放以及该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名词解释(如有其他相关名词解释自行添加)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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