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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秦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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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703-223257-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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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0-06-27
  • 标题: 2020年秦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公开

2020年秦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秦州区财政局转发<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根据秦政办发(2003)83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市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物施工噪音污染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商贩沿街巷乱摆摊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需要在城市管理领域以外的其他行政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根据省、市人民政府规定开展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根据局里的安排,负责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政策、精神;负责拟定局里各项工作制度、计划和综合性总结、报告等材料;负责城市管理志和城市管理年鉴的编撰起草工作;负责局里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检查和考评工作;负责承办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议案、提案工作;负责局里各类文件、传真、信件的收发登记、分送、校稿、催办、打印以及文件的立卷、归档和保管工作;负责舆情和信息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局城管工作的基本情况,参与政策制定、业务协调,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局内部财务管理工作,做好各项资金收支的管理,按有关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和编报年度预算内资金收支计划,并会同股队等有关部门做好各项行政事业收费“收支两条线”和行政处罚罚款收缴分离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建帐;固定资产的购建、报废、清理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并严格审批手续,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真实,做好原始凭证的登记、审核、保管和归档工作;负责全局人事劳资、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工作,应及时上报各类信息,按规定做好各类年报,负责全局罚款、收费等票据管理工作,做好票据领取、使用登记和票据管理,对基层执法中队票据使用登记监督监管;负责党务、组织、纪检、宣传思想及精神文明建设、人事、工青妇以及生育健康保健工作;负责水电暖、机关安全防卫、环境卫生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里的印鉴管理,监督各股室、中队的印章管理使用行为;负责会务办理,确定、通知参加有关会议的人员按时参会,承办全局各类会务;负责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局执法车辆的管理、调度、维护保养、保险办理、事故处理和油料供给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中央、省、市、区安排部署的各类活动的开展;负责与属地街道党工委、社区的衔接配合工作,按局里的安排,配合党工委实施各项共驻共建工作。

(二)法制股。负责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考核、一线执法实践指导及其他法律服务及咨询等;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拟定、上报及基层执法中队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全程指导执法中队依法办理行政案件,加强执法监督,负责行政案件的审查、审批、结案、装订,并组织开展行政案件评查和优秀案卷评选;负责对疑难、复杂及较大数额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并做好案件讨论记录;做好重大行政案件的报送备案工作和案件回访工作;做好行政案卷的归档、保管工作,对超过保管期限的行政案卷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登记、销毁;负责强制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的整理、报送及罚款的收缴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答辩、调解、应诉及相关材料整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申办、发放、年审和换领工作;负责对法制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秦州”创建工作相关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负责法律文书的编印、修改和领缴工作,并对中队使用法律文书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制研讨和经验交流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整理、汇编工作。

(三)执法股。根据国家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并监督实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内的“八项行政执法职能”;负责各项专项执法工作的部署、安排和实施工作;负责各执法中队执法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收集上报各项执法任务的落实情况,为局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重大节庆期间或重点、难点整治任务落实过程中,协调、调动各执法中队联合实施治理;负责各类广告牌、户外宣传活动、广告条幅、巨幅、临时摊点、夜市摊点、便民摊点等行政执法业务的受理和审批,组织各执法中队监督审批实施;负责全区范围内沿街单位、商业门店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制订工作。

(四)督查股。对全局队伍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全体执法人员的文明执勤、依法行政和队容风纪进行现场督查;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的违纪行为;受理机关、团体和人民群众对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督查、清理滥用城管标志的行为;督促执法中队纠正违章行为,并监督落实媒体曝光问题的解决。

(五)停车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城区机动车停放点的审核审批、整体规划、设施设置、登记备案等工作;负责全城区机动车停放点的车辆、人员、票据等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云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停车场建设电子自动系统,完善停车信息诱导系统,有效提高车辆管理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逐步取缔人行道临时停车点,加大对现有挪作他用地下停车场的排查摸底,尽快督促恢复其停车功能,有效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启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模式,坚持合法、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或拍卖的形式,有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停车场管理,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停车场管理体系,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停车服务;受理市民对机动车停放点管理情况的投诉举报,依法依规及时化解各类停车纠纷,维护市民的正当权益;积极协调交通秩序管理部门,加强对城区机动车停放点周边违章停放车辆的疏导、纠正和处理工作;根据城区规划和建设需要,适时调整增减城区停车点和停车泊位的数量;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信访室。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群众来信、来电和网络投诉、举报;承办上级机关、局领导交办以及相关部门转办的信访事项;向各股室、中队交办、转办信访事项,协助、督促办理;及时向信访人反馈信访事项处理进程及结果,需要书面答复的,及时拟稿,报局领导签发后给予答复;对信访文件、原始资料等进行整理存档;及时把握信访动态,准确提供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开展信访案件的预防调研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种执法纠纷和隐患,将信访投诉消除在萌芽状态,变上访为下访;指导检查本局信访工作,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股室、中队和个人,向局领导提出处理建议,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本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三、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0年收入预算 4458.6 万元,比上年增加 1560.8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35 %。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及非税收入增加。

(二)全年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 3418.6 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77%,较上年增加 1310.83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61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837.6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