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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水市秦州区2019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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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0-03-18
  • 标题: 关于天水市秦州区2019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在2019年12月30日秦州区第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天水市秦州区财政局局长 马 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2019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有关情况说明

(一)法律法规及有关情况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精神,预算调整事项为“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精神,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调入的基金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地方可在此基础上实行更严格的统筹使用措施;2019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经初步测算,超过30%部分的政府性基金结余23000万元,按规定全额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精神,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地方政府举借采取政府债券方式;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借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限额内举借债务,必须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

(二)关于地方政府债券有关情况说明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2019年度我区政府债务限额350196.4万元,其中:一般限额151473万元、专项限额198723.4万元。同上年限额223485.4万元相比,2019年当年新增债务额度126711万元,按照债务类别分为:一般债务16211万元(一般债券16057万元,外债转贷154万元),专项债务110500万元。

二、调整方案

(一)已批准预算

区八届人大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19年区级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4004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1134万元。

(二)拟调整额度

执行中,新增上级下达各类专项资金及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新增专项债券、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因素,结合当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需调增财政支出预算163694万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调增594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增104248万元。

(三)新增财力安排意见

1、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意见

根据以上规定和实际情况,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新增财力35020万元,除上级扶贫、教育、政法、社保、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转移支付25304万元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外,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9716万元,根据省、市、区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及保“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工作要求,拟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000万元、调入其他资金1426万元,可新增财力34142万元,具体安排意见:①弥补增人增资、职务职级并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丧葬抚恤金等政策性文件增资1300万元。②国投公司基础设施建设12300万元。③房屋征收局基础设施建设9000万元。④住建局飞将广场安置房采购2230万元。⑤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建设1000万元。⑥综合执法局综合治理专项1000万元。⑦用于弥补年初部门预算财力缺口、区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后中央、省、市、区确定的精准扶贫、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农田水利、医疗卫生、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改善民生和其他保障方面的支出6240万元。⑧根据《秦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化解财政暂付款项的方案》(秦政发〔2019〕21号)精神,消化历年暂付款1072万元。

年初预算安排事项调整建议: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反馈2019年三保支出预算审核意见的通知》(甘财预〔2019〕49号)及《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天人社函〔2019〕106号)精神,建议将年初预算安排的职工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结余部分,调整用于政策性文件增资及目标考核奖9850万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及《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基本民生支出的通知》(财预〔2017〕12号)精神,推进专项收入统筹使用,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的规定。建议将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专项资金结余部分4829万元,统筹用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及基本民生等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意见

结合当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性基金调增104248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减751万元、新增上级专项转移支付6499万元、专项债券98500万元。按照中央、省、市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具体安排情况为:吴家崖片区棚改项目8500万元、枣园片区棚改项目10000万元、罗玉新村片区一期棚改项目5000万元、天水郡消防队片区棚改项目10000万元、罗玉新村片区二期棚改项目5000万元、东方红北片区二期棚改项目5000万元、燕林路东片区棚改项目10000万元、藉口镇2018年棚改项目25000万元、藉口镇2019年职教园棚改项目20000万元。

由于以上调整事项,建议区级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由400456万元调整为459902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由61134万元调整为165382万元。

关于2019年区级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因年度预算正在执行中,上述收支情况还会有所变动,我们将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