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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城郊水务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703-223633-048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19-08-13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城郊水务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区水利局授权依法管理辖区水务工作。
二、依法开展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辖区水利和水土保持规划并负责实施。
三、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辖区乡镇政府的安排负责防汛抢险、抗旱服务和组织调度应急供水等工作;主动承担抢险应急任务。
四、根据区水利局和辖区乡镇政府的要求承担水利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工程设计、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等具体事务。
五、负责辖区水利工程设施管理,维修和档案工作,培训辖区群众性水利管理服务体系,扶持和完善多种经营性质的小型水利工程和小流域治理工程。
六、根据区水利局授权,依法查处陪破坏水资源、水利水保工程设施的行为,调处水事纠纷,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七、普及水利、水保科学知识,推广先进经验和科技成果,开展人员培训、技术革新、科学实验和实验观测等工作。
八、依法收、缴辖区有偿使用的水资源费和供水工程水费,复制水利水保经费的安排、使用和结算;承担水利物资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九、依法开展工程施工、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修理等综合经营,增强自我维持和发展能力,减轻财政和群众的负担。
十、负责区水利局和辖区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城郊水务站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区水务局,股级建制。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数6人设站长1名。2018年在编人数6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52.01万元,支出总计159.76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43万元、减少28.8%,支出减少32.2万元、减少20%,主要原因是缩减三公经费和其余经费的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2.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0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54万元,较上年减少7.7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办公经费和三公经费经费的缩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2.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万元,减少28%。主要原因是整体经费的缩减和三公经费指出的压缩。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万元,增长6.14%。主要原因是有增资。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9.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26万元,减少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55万元,增长11.56%。主要原因是增资。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外交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国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教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08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4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农林水支出153.68万元,占96.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8万元,主要原因是有部分增资;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金融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其他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27万元,较上年减少1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缩减,公用经费11.49万元,较上年减少21.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经费缩减。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用于无变化,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无变化.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无变化,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无变化,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9万元,较上年减少21.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经费缩减。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2万元,电费11.2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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