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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秦州区暖和湾工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703-223717-401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19-04-01
- 标题: 2019年秦州区暖和湾工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2019年秦州区暖和湾工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秦州区财政局转发<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市、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制定示范区行政管理规定。
(二)编制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照发展规划,负责示范区的征地、拆迁、勘界和项目实施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受理入园项目申请并进行初审。
(五)负责入园企业选址,并协调办理入驻示范区企业(项目)的立项、环评、规划、建设等手续。
(六)组织市、区建设、环保、安全、消防等部门对已完工的土建工程,环保、消防设施及设备安装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工程核发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批准投试生产。 
(七)协助开展工业示范区基础设施、服务区建设工作和基础设施、道路物业管理。
(八)指导、监督入驻示范区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加强企业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调整产业结构,扩大生产规模,促使其向集团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九)组织示范区的信息发布和对外交流活动,做好项目、人才、资金的引进工作。
(十)负责工业示范区企业的统计工作。
(十一)按照有关规定和委托权限,负责示范区内的土地、规划、建设、房产等事项的管理。
(十二)依法管理示范区的劳动、人事等事务。
(十三)认真履行管委会“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的工作职能,依照市政府关于对新扩建、技改项目减免有关收费的通知精神,监督职能部门对示范区企业(项目)的规费行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及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促进示范区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十四)组织示范区企业广泛开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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