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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秦州区天水镇人民政府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 索引号: 20230703-22410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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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18-04-23
- 标题: 2018年秦州区天水镇人民政府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2018年秦州区天水镇人民政府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天秦区委办【2011】55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本级行政单位、6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组成,人员及重要资产情况如下表:
7个单位:94人
单位名称:天水市秦州区天水镇人民政府
单位性质:行政
经费管理方式:全额拨款
编制数:27
实有在职人数:18
离退休人数:7
办公用房面积(平方米) :2818
实有车辆数:1,司法车,车牌:甘E-05
单位名称:天水市秦州区天水镇农业技术推广与综合服务中心
单位性质:事业
经费管理方式:全额拨款
编制数:15
实有在职人数:26
离退休人数:3
单位名称:天水市秦州区天水镇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技术服务中心
单位性质:事业
经费管理方式:全额拨款
编制数:4
实有在职人数:3
离退休人数:2
单位名称:天水市秦州区天水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单位性质:事业
经费管理方式:全额拨款
编制数:11
实有在职人数:13
离退休人数:2
单位名称:天水市秦州区天水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单位性质:事业
经费管理方式:全额拨款
编制数:6
实有在职人数:11
单位名称:天水市秦州区天水镇综合文化站
单位性质:事业
经费管理方式:全额拨款
编制数:3
实有在职人数:6
单位名称:天水市秦州区天水镇财政管理所
单位性质:事业
经费管理方式:全额拨款
编制数:4
实有在职人数:3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597.53万元,比上年增加27.9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91%。
(二)支出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597.5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27.9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9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3.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算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12.2万元;印刷费2.1万元;手续费0.1万元;电费4.5万元;邮电费1.2万元;取暖费10万元(购买取暖所需的煤块);差旅费4.8万元;维修(护)费4.6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1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
3、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没有增减变化。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采购预算为165.7万元,其中、
1:货物类 118.1万元
2:服务类 25.6万元
3:工程类 22万元
(四)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我镇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五)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99万元,其中:上年无结余,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95.99万元,比上年271.76万元,减少75.77万元,减少了27.88 %,主要原因是:合理预算。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47万元,其中:上年无结余,本年财政拨款安排29.47万元,比上年37.41万元,减少7.94 万元,减少了21.22%,主要原因是:合理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1万元,比上年59.24万元,增加3.17元,增长了5.35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离退休人员政策性增资。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万元,比上年48.51万元,增加29.49万元,增长了60.7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农林水支出231.66万元,比上年152.63万元,增加79.03万元,增长了51.7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没有增减变化。其中:
1、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没有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没有增减变化。
3、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4、会议费安排情况说明;本单位无会议费安排
5、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本单位无培训费安排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区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区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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