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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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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qzfbgs/2024-00320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4-01-24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汇总)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二、全年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四、非税收入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二、培训费情况说明

三、会议费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秦州区财政局转发<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天水市秦州区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办公室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秦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天秦区委办字〔2019〕10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天水市秦州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和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法律、制度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财政、税收、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区财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区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工作,组织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制定全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区级各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区人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全区财政票据。

(五)制定和实施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家金库秦州支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区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六)贯彻和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区级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债和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执行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全国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建投资有关政策、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区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落实国家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要求,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根据授权,区财政局负责提出税收立法建议,与国家税务总局秦州分局等部门提出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区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区级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秦州分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区财政及时共享。

3.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即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有关人民团体等)机关和机关服务中心等的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制定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区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等除外)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

(十五)制定全区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规划。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二、机构设置

秦州区财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13个职能股室(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农业农村股、行政政法股、社保股、扶贫开发股、综合股、经建股、绩效监督股、金融债务股、教科文股、财政所管理股),下设5个正科级二级事业单位(秦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秦州区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秦州区财政预算事务中心、秦州区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秦州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16个乡镇财政所。

秦州区财政局核定行政编制14名,事业编制265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下设5个正科级二级事业单位,16个乡镇财政所。在职行政26人,在职参公14人,在职事业197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4年收入预算3855.44万元,比上年3360.34万元增加495.1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4.73%。原因: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秦州区财政业务能力,保障财政系统的正常维护运行,增加了秦州区财政业务能力提升项目资金。

二、全年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3405.4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855.44万元的88.33%,较上年3360.34万元增加45.1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3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58.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4.73万元。增减变化原因:1、2023年退休人员增加。2、因工资基数提高,养老及职业年金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45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11.67%,较上年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50万元,主要原因是: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秦州区财政业务能力,保障财政系统的正常维护运行,增加了秦州区财政业务能力提升项目资金。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45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53.28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安排3053.28万元,比上年2632.57万元,增加420.71万元,增长了15.98%,主要原因是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秦州区财政业务能力,保障财政系统的正常维护运行,增加了秦州区财政业务能力提升项目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67万元,比上年427.51万元,增加3.16万元,增长了0.7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和福利支出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127.52万元,比上年109.01万元,增加18.51万元,增长了16.98%。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243.97万元,比上年191.25万元,增加52.72万元,增长了27.5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长,导致公积金缴存数增加。

四、非税收入安排情况

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35万元,比2023年1.35万元无增减变化。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0万元无增减变化。

2. 公务接待费1.35万元,比2023年1.35万元无增减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0万元无增减变化。

二、培训费情况说明

2024年培训费预算23.83万元,用于全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三、会议费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未安排会议费。

四、机关运行费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费共计382.56万元,其中:办公费84.13万元,印刷费13.3万元,水费2.3万,电费26.8万元,邮电费8.85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维修(护)费163.95万元,取暖费24.16万元,差旅费18.35万元,福利费39.72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总金额86.14万元,其中货物类69.14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1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4年年初我单位及十六乡镇财政所的固定资产总额为: 1845.0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261.43万元,设备475.53万元,文物和陈列品13.3万元,图书、档案1.4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89.89万元,无形资产4.96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2024年对本单位年初预算财政资金进行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同时对秦州区财政业务能力提升基本项目进行了项目目标申报。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第六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天水市秦州区财政局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汇总).xlsx
附件【2.天水市秦州区财政局2024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汇总).xlsx
附件【3.天水市秦州区财政局2024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汇总).xlsx
附件【4.天水市秦州区财政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汇总).xlsx
附件【5.天水市秦州区财政局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表(汇总).xlsx
附件【6.天水市秦州区财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汇总).xlsx
附件【7.天水市秦州区财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汇总).xlsx
附件【8.天水市秦州区财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汇总).xlsx
附件【9.天水市秦州区财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汇总).xlsx
附件【10.天水市秦州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汇总).xlsx
附件【11.天水市秦州区财政局2024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汇总).xlsx
附件【12.天水市秦州区财政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