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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中共天水市秦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 索引号: qzfbgs/2024-00582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4-10-21
- 标题: 2023年度中共天水市秦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天秦区委办字【2019】36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三)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四)负责全区监察工作;(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八)负责全区行政效能监察投诉工作;(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委巡察机构、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十)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天水市秦州区纪委人员编制数为83名,其中行政67名,事业人员6名,
工勤人员4名;区委巡察办人员编制6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57.5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7.37万元,增长15.35%,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办公办案项目收入增加80万元,同时,人员变动及工资类各项调整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257.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7.54万元,占100.00%。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25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5.24万元,占91.07%;项目支出112.31万元,占8.9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57.5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67.36万元,增长15.35%。主要原因是向省市申请资金及人员变动、工资类各项调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7.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36万元,增长15.35%。主要原因是向省市申请资金及人员变动、工资类各项调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7.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0.47万元,占79.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82万元,占10.96%;卫生健康支出33.20万元,占2.64%;住房保障支出86.05万元,占6.8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65.47万元,支出决算为125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0.06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分未支出资金于2023年完成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8.01万元,支出决算为13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退休人员增加,相关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退休人员增加,相关支出减少。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项支出指标全部调剂至各镇。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40万元,支出决算为8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退休人员增加,相关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5.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2.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29万元,增长17.6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及丧葬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2.24万元,津贴补贴234.68万元,奖金103.9万元,绩效工资1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6.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1万元,住房公积金86万元,退休费2.33万元,抚恤金27.19万元,生活补助0.41万元。
公用经费102.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7万元,增长13.44%,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分未支出资金于2023年完成支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8.7万元, 印刷费2.49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0.73万元,邮电费1.95万元,取暖费1.16万元,物业管理费0.75万元,差旅费2.94万元,维修(护)费6.36万元,培训费0.43万元,劳务费4.76万元,工会经费7.24万元,福利费7.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7.2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47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无相关支出,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动。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 (境)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 (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严格按照预算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严格按照预算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严格按照预算控制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严格按照预算控制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严格按照预算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本单位2023年严格按照预算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47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无相关支出。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8.7万元,印刷费2.49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0.73万元,邮电费1.95万元,取暖费1.16万元,物业管理费0.75万元,差旅费2.94万元,维修(护)费6.36万元,培训费0.43万元,劳务费4.76万元,工会经费7.24万元,福利费7.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7.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7万元,增长13.44%,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分未支出资金于2023年完成支付。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较上年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0.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445.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基层纪检监察津补贴”、“村级监委会工作经费和误工补助”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5.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年度目标与中长期规划相结合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坚持规范性、科学性和绩效性并重,开展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控、事后有结果的绩效评价,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为切入点,逐步扩大实施范围,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基层纪检监察津补贴”、“村级监委会工作经费和误工补助”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村级监委会工作经费和误工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0万元,执行数为4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补助经费的发放,二是提高村监委会干部工作积极性,促进村级各项事业公开公平公正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各镇监委会主任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各镇资金发放的督促力度。村级监委会工作经费和误工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2.“基层纪检监察办案人员津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34万元,执行数为25.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准确完成基层纪检办案人员补贴发放,提高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推动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基层纪检监察办案人员津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基层纪检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不及时,线索初核完成情况和线索处置及时情况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资金发放的督促力度。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我单位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及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报告及自评表以附件形式附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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