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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天水市秦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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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qzfbgs/2024-00604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4-10-21
  • 标题: 2023年度天水市秦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系统中长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对下级社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和教育培训职能。根据县域发展规划与新农村建设要求,指导全区基层供销合作社健康发展。整合系统内部力量,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全区(系统)商品流通、资本经营和项目建设。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参与农民培训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规范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开拓农村消费市场。 参与构建区域性物流平台,为农产品进市、工业品下乡提供便利渠道。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综合开发及扶持开发工作。发展社有企业、增强本级社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功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联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秦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合作指导股、综合业务股、财务审计股。

1.综合办公室的职责是:

协助联社党组织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和普法宣传,努力推动宣传、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联社机关及直属企业党建工作,推动党务公开,抓好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工青妇工作。协助联社领导抓好机关日常事务管理,负责来文来电的收发传递及各类行文、信息的编发报送,会务安排、机关安全卫生、档案管理及社务公开等工作。

2.合作指导股的职责是:

负责指导基层组织健康发展;制定本系统中长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定区供销社及合作经济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参与农民培训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3.综合业务股的职责是:

负责指导全区供销社系统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和农资市场的管理工作,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及救灾物资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储备,参与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工作;负责指导提出全系统业务经营规划,对下级社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

4.财务审计股的职责是:

负责做好相关财务、会计、审计、税务、信贷等法规的宣传和制度的贯彻落实;监管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全系统财务、统计、审计工作并编制各类会计、统计信息资料;负责联社机关经费收支、预(决)算编制及具体财务核算和管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92.0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0.5万元,增长44.9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有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92.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02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9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95万元,占72.24%;项目支出81.08万元,占27.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92.0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90.5万元,增长44.9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项目支出58.17万元,丧葬费22.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5万元,增长44.9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0.74万元,占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8万元,占15.1%;卫生健康支出7.07万元,占2.4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5.22万元,占77.12%;住房保障支出14.91万元,占5.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7.72万元,支出决算为29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5%。其中:

1.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供销社综合改革培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40万元,支出决算为4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及相关基数有所变动和新增人员,配套资金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6万元,支出决算为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减少。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5.22万元,支出决算为22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培训费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43万元,支出决算为1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配套住房公积金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万元,增长0.94%,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入,其他配套资金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4.08万元、津贴补贴12.49万元、奖金27.19万元、绩效工资10.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7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0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0.22万元,住房公积金14.91万元,退休费2.6万元。

公用经费23.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7万元,增长48.93%,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入和项目支出,使公务员交通补贴增加和培训费用及办公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8.86万元、印刷费0.44万元、工会经费1.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34万元,物业管理费1.79万元,培训费1.06万元,福利费0.75万元,水电费和邮电费0.7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1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相关事务需要出国出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没有出国出境。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内本单位无公务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车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1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外事接待费支出 。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电话及网络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等,办公费8.86万元、印刷费0.44万元、工会经费1.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34万元,物业管理费1.79万元,培训费1.06万元,福利费0.75万元,水电费和邮电费0.7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7万元,增长48.88%,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项目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6万元,增长76.67%,主要原因是对基层社区人员进行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组织对2023年度等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无项目绩效。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度部门年初预算中,我单位未安排预算项目,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我单位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及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报告及自评表以附件形式附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