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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天水市秦州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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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qzfbgs/2024-00607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4-10-21
  • 标题: 2023年度天水市秦州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为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的制定提供建议。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提出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四)、负责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全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区畜牧业、渔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的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监督管理;拟订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管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人员的管理;负责全区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负责全区畜牧兽医行业行政奖励。

(六)、负责全区种植养殖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保护区外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监管农产品产地环境和农业清洁生产。实施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管理全区外来植物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督促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监督辖区内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负责全区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

(十一)、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植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负责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督促农业、农机方面的行业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的长效运行;负责农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组织协调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调度、质量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农业、农机、农经行政执法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受理涉农纠纷和案件,有力维护全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村社会稳定。

(十四)、完成区政府授权的有关农业涉外事务,负责实施农业对外援助项目;组织有关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

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简化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养殖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植物疫病防控监督管理。

3.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机构设置

秦州区农业农村局现有机构10个 (秦州区农业农村局本级,秦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秦州区果业发展中心,秦州区现代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秦州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秦州区农业农村经济服务中心,秦州区农机服务中心,秦州区种业服务中心,秦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秦州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填报决算单位1个,统一由局机关填报。今年年末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53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19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44人;退休人员98人(行政27人,事业71人);遗属人员7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6647.9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974.01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纳入3.0体统国库统一支付,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6160.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60.03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664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5.63万元,占13.72%;项目支出22992.31万元,占86.2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6647.9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5974.01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纳入3.0体统国库统一支付,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12.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38.82万元,增长28.73%。主要原因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纳入3.0体统国库统一支付,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12.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30.87万元,占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93万元,占1.78%;卫生健康支出127.83万元,占0.48%;节能环保支出7.50万元,占0.03%;城乡社区支出35.19万元,占0.13%;农林水支出24503.24万元,占92.07%;住房保障支出272.22万元,占1.02%;其他支出1196.16万元,占4.4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20.96万元,支出决算2661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3.46%。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技项目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7.41万元,支出决算为47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2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废旧农膜(尾菜处理)专项资金。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41.20万元,支出决算为2450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6.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纳入3.0体统国库统一支付,项目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0.73万元,支出决算为27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7.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55.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4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1.88万元,下降7.8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68.93万元、津贴补贴320.18万元、奖金524.11万元、绩效工资64.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3.7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7.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1.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79万元、住房公积金272.2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82万元、退休费20.6万元、抚恤金29.1万元、生活补助5.11万元。

公用经费21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54万元,增长71.93%,主要原因是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6.84万元、印刷费:5.69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0.37万元、电费:2.86万元、邮电费:8.26万元、取暖费54.08万元、物业管理费30.15万元、差旅费9.18万元、培训费2.35万元、劳务费0.96万元、委托业务费0.37万元、工会经费26.05万元、福利费3.6万元其他交通费50.8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5.20万元,本年支出35.2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省级耕地农作试点试验项目专用材料费35.2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82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 %,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三公”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82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支出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54万元,增长71.9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列入机关运行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6.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05万元,增长473.38%,主要原因是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795.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52.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95.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95.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专业技术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4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57%。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组织对“村级公益性共管共享”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村级公益性共管共享”项目评价最终评分结果总得分88.36,等次: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村级公益性共管共享”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村级公益性共管共享”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0万元,执行数为4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区所有行政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设立规范,工作制度健全,作用发挥充分;公益性设施管护台账完整,管护制度实用有效;公益性岗位设置科学合理,岗位人员选聘规范,所有岗位人员接受专业化培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设置部门绩效指标值,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村级公益性共管共享”项目最终评分结果总得分88.36,等次: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我单位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及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报告及自评表以附件形式附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