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3年度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部门决算
- 索引号: qzfbgs/2024-00618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4-10-21
- 标题: 2023年度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民政工作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拟定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工作。
(四)负责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指导地名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组织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及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六)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七)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实施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
(八)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儿童收养工作的安全管理和有关慈善、捐助等人员密集活动的安全管理。负责全区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行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建设、党建、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招商引资、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依法行政。负责干部职工工资的计划、编制、发放及固定资产系统的录入、管理、维护工作及干部职工公积金的审核、填报、划拨。负责干部职工社会保险的采集、录入、上报、划拨工作及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汇总、报送。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综合协调各股室和重点工作督查督办。
(二)社会事务综合管理股。贯彻落实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婚姻登记、殡葬和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全区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和婚姻登记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公墓的建设和管理、生态安葬及殡仪馆建设和管理,依法指导和监督殡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区婚姻、殡葬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中的权益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残疾人就业制度和优惠政策。
(三)社会救助管理股。落实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承担上级社会救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困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管理工作。
(四)地名区划管理股。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政策落实,负责镇(街道)、村(社区)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建筑群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区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和行政区域界限资料的审定工作;负责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等工作。
(五)社会组织管理股。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办结工作。落实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全区社会捐助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区管慈善组织认定。负责区级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
(六)养老服务股。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贯彻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及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老年人助餐工作。
(七)儿童福利股。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八)老龄工作办公室。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组织实施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发放高龄津贴等工作。
(九)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指导和协调全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直接联系管理一部分社会组织党组织;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做好党员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全区性社会团体、区本级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和社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4622.6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411.85万元,下降8.97%,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人数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4611.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11.41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462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3.73万元,占2.44%;项目支出33778.96万元,占97.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4622.6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3411.86万元,下降8.97%。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人数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68.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82.6万元,下降6.99%。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人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68.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6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258.79万元,占99.68%;卫生健康支出29.32万元,占0.09%;住房保障支出61.70万元,占0.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57.18万元,支出决算为3436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1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下达资金年初无法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74.56万元,支出决算为3425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央省市下达资金年初无法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99万元,支出决算为2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62万元,支出决算为6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3.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1.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57万元,增长4.35%,主要原因是由于职工人数的增减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等。
公用经费62.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33万元,下降37.32%,主要原因是根据有关规定,加强管理,节约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根据有关规定,加强管理,节约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53.82万元,本年支出253.8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用于乡镇敬老院、老年护理院、社会福利院日常运营和维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的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安排的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安排的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的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的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的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的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的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的支出。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的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的支出。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外事接待费预算安排的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其他国内公务接待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4.32万元、水费0.42万元、电费0.88万元、邮电费2.41万元、取暖费3.56万元、物业管理费1.62万,差旅费2.12万元、工会经费8.47万元、福利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8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33万元,下37.32%,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俭,减少不必要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培训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430.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7.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6.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7.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30.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30.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的用途是殡葬服务。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6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251.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5%。对2023年度0等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组织对2023年度0等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组织对城市特困、城乡临时救助、精简退职、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农村特困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等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及分析,最终评分结果总得分92.86分,属于"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市特困、农村特困、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精简退职、城乡临时救助等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1:“城市低保”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34分。城市低保支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0万元,执行数为1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补贴人数21545人;二是受补助对象满意度98%。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等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及分析,最终评分结果城市低保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总得分93.34,属于“优秀”。
项目2:“农村低保”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01分。农村低保支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0万元,执行数为2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补贴人数34958人;二是受补助对象满意度100%,自评得分为99分,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等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及分析,最终评分结果农村低保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总得分92.01,属于“优秀”。
项目3:“临时救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22分。临时救助支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9万元,执行数为69万元,完成预算的9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补贴人数3369人;二是受补助对象满意度98%,自评得分为97分,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等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及分析,最终评分结果临时救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总得分96.22,属于“优秀”。
项目4:“城市特困”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08分。城市特困支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补贴人数135人;二是受补助对象满意度98%,自评得分为95分,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等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及分析,最终评分结果城市特困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总得分92.08,属于“优秀”。
项目5:“农村特困”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28。分农村特困支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补贴人数1300人;二是受补助对象满意度98%,自评得分为98分,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等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及分析,最终评分结果农村特困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总得分90.28,属于“优秀”。
项目6:“精简退职”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48。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全年预算数为22.34万元,执行数为22.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年初预算任务,根据政策要求每月准确、及时发放城乡退职定救人员生活待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城乡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等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及分析,最终评分结果精简退职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总得分91.48,属于“优秀”。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我单位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及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报告及自评表以附件形式附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附件2、城市低保(含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4、城乡临时救助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5、城市特困人员救助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6、农村特困人员救助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7、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8、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附件9、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附件10: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重点项目2023年城市特困项目支出绩效报告.docx】
附件【附件11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重点项目城市特困人员救助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xlsx】
附件【附件12: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重点项目2023年春节慰问困难群众生活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附件【附件13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重点项目春节慰问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xlsx】


甘公网安备:6205020200017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