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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天水市秦州区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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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qzfbgs/2024-00625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4-10-21
  • 标题: 2023年度天水市秦州区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办公室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秦州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天秦区委办字[2019]70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区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在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负责组织制定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4、负责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5、负责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目录等,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6、负责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7、负责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8、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德其他任务。10、职能转变,区医保局应完善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11、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肯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2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组成,人员及重要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名称:天水市秦州区医疗保障局,单位性质:行政机关,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

单位名称:天水市秦州区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

单位名称:天水市秦州区医疗救助中心,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443.0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52.16万元,增长20.77%,主要原因是2022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范围扩大,补助金额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8443.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43.04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844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53万元,占5.18%;项目支出8005.51万元,占94.8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443.0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452.16万元,增长20.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18.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6.01万元,增长26.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18.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万元,占0.01%;教育支出3.38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97万元,占0.55%;卫生健康支出8334.14万元,占98.99%;住房保障支出34.20万元,占0.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434.41万元,支出决算为841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劳务费。

2.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34万元,支出决算为4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进入社保,代扣缴社保费用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50.69万元,支出决算为833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38万元,支出决算为3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所提取的公积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7.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7.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2.05万元,下降63.2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逐年增加,决算费用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0.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6万元,增长11.64%,主要原因是全区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工作量加大,办公经费支出增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2.00万元,本年支出22.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用于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1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三公”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三公”支出。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2023年我单位无外事接待费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2023年我单位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3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9.87万元、印刷费0.73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0.1万元、邮电费0.71万元、差旅费0.04万元、培训费6.67万元、劳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0.36万元、福利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6万元,增长11.64%,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7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开展了2023年医保政策集中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6.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86%。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2023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组织对“城乡医疗救助”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1个,全年支出69万元,执行率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医疗救助”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9万元,执行数为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科学确定救助对象范围,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二是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实事求是确定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同时避免过度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申报有待规范;二是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预算执行督促力度;二是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三是强化日常绩效运行监控。“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属于“优秀”。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我单位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及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报告及自评表以附件形式附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