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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天水市秦州区司法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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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qzfbgs/2024-00631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4-10-21
  • 标题: 2023年度天水市秦州区司法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 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督促依法治区重大决 策部署落实。

2.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 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 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 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区政 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审核区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 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 门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 和行政自由裁量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职责。负责审查区政府 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区政府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 查、公布、报备、评估、清理、汇编等工作。

5.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区政府委托 代理行政应诉和其他诉讼案件;指导、协调、督促镇政府及区 政府各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

6.做好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 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 律服务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 务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安排,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8.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承办区政府法律顾问的 选聘、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对区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

9.负责信息化建设、财务管理、装备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10.做好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法律 服务行业党建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 1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及1个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天水市秦州区司法局是行政单位,政法专项行政编制62 名,实有在职人数56人,遗属4人。

天水市秦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5人,实有事业管理人员18人。

天水市秦州区公证处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1人,实有人数4人。

秦州区住房司法局部门决算包括:秦州区司法局(天水市秦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天水市秦州区公证处汇入一级单位)

本单位内设9个职能股室和23个司法所

1.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日常事务党建及群团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制度的落实及本单位各部门财务统计内部审核,编报各种财务报表,账务处理,人员工资的发放等。

2.法治调研和督察股。负责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建设、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等各项工作,牵头做好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推动落实工作。

3.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组织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参与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

4.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 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 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区政府领导学法计划;指导 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 作;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5.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区公 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律师事务所等工作,协助做好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区政府作出的行政决策、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合同、合作协议(民事协议)等重大法律事项的合法性审查等各项工作。

6.社区矫正管理股(加挂安置帮教股牌子)。负责监 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全区 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动员社会力 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安置帮教工作。

7.规范性文件审查股。负责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职责。负责审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区政府发布的行 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布、报备、评估、清理、汇编等 工作;负责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 查、备案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工作;负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 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工作。

8.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区政府作为被告、第三人的行政诉讼案件;指导、 协调、监督区政府部门、镇政府行政应诉工作。

9.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 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镇、区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区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案 卷评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 执法资格管理工作。

10.东关、大城、西关、中城、七里墩、天水郡、石马坪七个城区司法所,玉泉镇、中梁镇、籍口镇、太京镇、关子镇、秦岭镇、牡丹镇、杨家寺镇、汪川镇、娘娘坝镇、平南镇、齐寿镇、皂郊镇、华岐镇、天水镇、大门镇负责辖区内基层司法行政管理与服务职能。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77.6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2.28万元,增长12.34%,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建设法治广场及打造规范化司法所5个,娘娘坝司法所、中梁司法所、汪川司法所、杨家寺司法所、秦岭司法所、大城司法所,导致资金增加;二是拨付资金中未列入退休人员2013年之前财政少配套部分公积金,所以导致资金收入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477.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7.61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47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7.04万元,占78.98%;项目支出310.57万元,占21.0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77.6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62.28万元,增长12.34%。主要原因是2023年建设法治广场及打造规范化司法所5个,娘娘坝司法所、中梁司法所、汪川司法所、杨家寺司法所、秦岭司法所、大城司法所,导致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7.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28万元,增长12.34%。主要原因是2023年建设法治广场及打造规范化司法所5个,娘娘坝司法所、中梁司法所、汪川司法所、杨家寺司法所、秦岭司法所、大城司法所,导致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7.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0%;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公共安全支出1253.90万元,占84.86%;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18万元,占7.12%;卫生健康支出36.72万元,占2.49%;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住房保障支出81.82万元,占5.5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占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97.6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7%。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3.49万元,支出决算为1253.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打造规范化司法所5个,娘娘坝司法所、中梁司法所、汪川司法所、杨家寺司法所、秦岭司法所、大城司法所。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8.84万元,支出决算为10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时未将退休人员丧抚费列入到预算中,所以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22万元,支出决算为3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3年5名职工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决算数比预算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05万元,支出决算为8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只是做了区级预算,拨付资金中未列入退休人员2013年之前财政少配套部分公积金,本年度按财政要求考核奖公积金纳入调整范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7.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5.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08万元,增长4.27%,主要原因是拨付资金中未列入退休人员2013年之前财政少配套部分公积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8.76万元、津贴补贴50.94万元、奖金195.77万元、绩效工资37.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4.6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2万元、住房公积金94.9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77万元。退休费5.15万元、生活补助1.47万元、奖励金0.2万元。

公用经费91.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4万元,下降5.63%,主要原因是2022年成立秦州区法律援助中心配备办公用品导致2022年公用经费偏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26.66万元、印刷费70万元、水费1.21万元、电费3.43万元、邮电费12.46万元、差旅费3.52万元、维修(护)费52.16万元、会议费1.27万元、培训费7.98万元、委托业务费63.51万元、工会经费0.89万元、福利费7.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9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6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三公”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三公”支出。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6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2023年我单位无外事接待费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是2023年我单位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0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办公费26.66万元、印刷费70万元、水费1.21万元、电费3.43万元、邮电费12.46万元、差旅费3.52万元、维修(护)费52.16万元、会议费1.27万元、培训费7.98万元、委托业务费63.51万元、工会经费0.89万元、福利费7.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9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4万元,下降5.6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2年成立秦州区法律援助中心配备办公用品导致2022年公用经费偏大。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组织了全省法治示范县验收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万元,增长70.51%,主要原因是组织秦州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的培训、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2.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2.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我单位执法执勤日常办公。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对2023年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部门年初预算中,我单位未安排预算项目,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我单位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及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报告及自评表以附件形式附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