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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天水市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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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qzfbgs/2024-00690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4-10-22
  • 标题: 2023年度天水市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天秦区委办字〔2019〕66号)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三)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四)负责质量宏观管理。

(五)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和指导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负责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的风险管理。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质量抽检。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战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做好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3.严守安全底线。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5.提高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区市场监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统筹协调局党组决议事项的执行和落实,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性文稿起草审核、重要会议组织服务、重要事项监管协调、日常服务保障等工作;协调机关日常事务,做好机关运转服务保障;统筹制定综合性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股室工作考核;统筹机关各股室工作,协调重点任务落实,负责对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承担政务信息报送、机要管理、档案、保密、信访函询接待以及政务公开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领域统一的新闻发布(新闻发言人)、宣传、管理工作,负责和新闻媒体的衔接联系,做好新闻宣传的协调管理;负责精准扶贫、内部安全管理及后勤事务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机构编制、人才培养、人事劳资等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规定;承担机关和直属机构的机构编制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机构的各类人才培养,承担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机构的劳动工资、外事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落实人事管理服务政策;健全机关人事管理制度,做好到岗考勤和请销假管理等工作。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办公室。在区委组织部、区社会组织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委和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承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四)财务资产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装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技术改造和技术装备项目申报及装备配备工作;负责全局人员经费的核算等工作;对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实施监督;承担机关会计核算工作。

(五)政策法规股。承担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审查和听证工作;负责指导行政执法过程中法律法规规章的运用,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管法律顾问制度及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使用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督办跨区域大案要案;承担市场专项治理和社会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受理质量投诉,调解质量纠纷,组织质量仲裁和仲裁检定;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督促协调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六)登记注册股(政务服务管理股)。统一管理市场监管相关行政许可、登记注册等事务,负责制定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部门权责清单的调整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鉴定、审核、清理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负责实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程序和措施;推进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承担规定范围内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

(七)质量监督和消保维权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质量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贯彻实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配合开展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业发展协调服务工作;承办区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和专业性监督;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抽查中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和整改;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实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食品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贯彻落实国家认证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强制性产品认证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对相关认证机构及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查处认证违法违规行为;贯彻实施国家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全区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承担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整合12315投诉举报热线,推进12315投诉举报平台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管理和分析相关数据,做好网络和数据的安全防护;负责来人、来信、来电、网络等投诉件的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协调、结果反馈;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八)标准计量股。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重大违法行为;指导服务行业标准化管理和标准化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指导商品条码工作;承担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计量合格确认和计量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

(九)网络交易和信用监督管理股。负责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实施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承担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管理和市场监管大数据应用管理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管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一网两微”(网站、微信、微博)的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承担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信息技术保障和网络安全工作。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完善和组织推进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措施、办法的实施,组织指导和实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全区登记注册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秦州)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质量信用建设工作,建立全区违法失信企业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十)商标广告与知识产权保护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实施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组织实施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使用活动;承担驰名商标、中国商标金奖、中国专利奖的筛选推荐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重大违法行为。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实施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拟订全区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区的政策措施;承担实施全区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承办知识产权涉外事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拟定有关价格、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配合开展反垄断有关工作。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拟订特种设备安全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十二)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股。负责全局应急管理工作,拟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以下统称有关产品质量)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和事故的调查处置。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重大问题,督促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履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考核评价工作,拟定质量安全重大整治活动方案并协调组织实施。

(十三)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负责和指导全区食品生产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并组织指导查处重大违法行为;指导和监督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酒类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核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区食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食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并组织指导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全区食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制定快速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和指导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的推广和应用;负责酒类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特殊食品安全形势,贯彻落实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并组织指导查处特殊食品违法行为;负责和指导全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

(十四)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股。负责和指导全区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和指导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并组织指导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十五)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组织和指导药品零售、使用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负责药品追溯体系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制度;配合开展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依法处置药品安全不良反应事件;负责实施药品零售许可现场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经营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配合开展化妆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依法处置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配合开展医疗器械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负责实施医疗器械许可现场审核工作。

(十六)投诉举报受理股。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12315投诉举报热线,推进12315投诉举报平台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管理和分析相关数据,做好网络和数据的安全保护;负责来人、来信、来电、网络等投诉件的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协调、结果反馈;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十七)价格与公平交易股。拟定有关价格、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配合开展反垄断有关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本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下设机构2个: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和秦州区市场监管政务服务中心,派出机构23个市场监督管理所。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640.6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2.45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收入增加;2023年将上年度未支出的公用经费、上年未核定的退休人员医保等在2023年中支出,公用经费里工会经费支出比去年上涨31.92万元、福利费支出增加17.99万元,造成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640.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0.6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64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3.61万元,占90.74%;项目支出337.04万元,占9.26%。本单位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大。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640.6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42.45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收入增加;2023年将上年度未支出的公用经费、上年未核定的退休人员医保等在2023年中支出,公用经费里工会经费支出比去年上涨31.92万元、福利费支出增加17.99万元,造成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45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工会经费、福利费、在职职工车补全部计入到公用经费,上年度未支出的公用经费,在2023年中支出,造成本年度公用经费偏大。

年初无结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0.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90.16万元,占79.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27万元,占11.19%;卫生健康支出119.51万元,占3.28%;住房保障支出223.72万元,占6.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16.16万元,支出决算为364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34.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9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将工会经费、福利费、在职职工车补全部计入到公用经费,上年度未支出的公用经费,在2023年中支出,造成本年度公用经费偏大。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6.27万元,支出决算为40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单位退休人员进社保及人员调出,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73万元,支出决算为11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12月退休人员医保未能及时核定,导致医保跨年支付。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1.15万元,支出决算为22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终考核奖计入公积金积数,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多,导致住房保障支出增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03.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61.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28万元,下降3.2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退休人员进入社保及人员调出,导致基本工资和各项代扣缴资金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71.07万元、津贴补贴126.26万元、奖金337.71万元、绩效工资200.3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70.4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8.34万元,住房公积金24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3.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41万元,其中退休费32.45万元、抚恤金89.73万元,生活补助5.22万元,奖励金2.01万元。

公用经费242.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8万元,增长5.29%,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支付成功退回的公用经费里的工会经费支出比去年上涨31.92万元、福利费增加17.99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23.32万元,印刷费0.2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1.83万元、电费6.12万元,邮电费5.55万元,取暖费27.52万元,物业管理费1.39万元,差旅费1.34万元,维护费10.66万元,租赁费2.48万元,培训费1.45万元,劳务费0.96万元,工会经费41.8万元,福利费17.99万元,其他交通费94.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5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2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3.32万元,印刷费0.2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1.83万元、电费6.12万元,邮电费5.55万元,取暖费27.52万元,物业管理费1.39万元,差旅费1.34万元,维护费10.66万元,租赁费2.48万元,培训费1.45万元,劳务费0.96万元,工会经费41.8万元,福利费17.99万元,其他交通费94.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7万元,增长5.29%,主要原因2023年将工会经费、福利费、在职职工车补全部计入到公用经费,上年度未支出的公用经费,在2023年中支出,造成本年度公用经费偏大。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提升人员执法能力水平,培训费支出增大。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2.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未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未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未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部门年初预算中,我单位未安排预算项目,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我单位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及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报告及自评表以附件形式附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