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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天水市秦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决算
- 索引号: qzfbgs/2024-00744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4-10-22
- 标题: 2023年度天水市秦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秦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字〔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区政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对政务服务事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和规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并监督实施。(二)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相关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起草深化政务服务管理规定。协调区政府各部门推进政务服务管理、“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牵头推进全区“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工作。(三)承接省、市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省、市、区人民政府取消或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区人民政府公布的下放事项。(四)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及政务公开等工作;承办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协调、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分服务厅及镇(村)、街道(社区)政务大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计划、标准规范、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对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监管、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区直(属)部门各分服务厅和镇(村)、街道(社区)政务大厅的建设及延伸。(六)负责协调区级机关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对开展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他权利事项,投资项目并联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标准化建设。(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三集中、三到位”及“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相关工作。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八)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承担对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负责受理对各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协助有关单位做好调查处理。(九)负责政府公众网、政府政务信息资源网、区政务服务运行平台的维护和管理;承担区、镇(村)、街道(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平台建设;负责数据收集、应用、共享和管理等工作;指导各单位建设“政务服务”APP的平台搭建和大数据共享工作,推动数据共享、开放与应用;承担区信息中心的日常监管工作。(十)负责中介代办服务机构的设立和日常运行管理。(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由机关本级和2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组成,人员及重要资产情况如下:天水市秦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属正科级建制,行政编制6名,实有人数7人,其中1人为行政工勤,经费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下设两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名,实有人数10人;区政务信息中心事业编制6名,实有人数5人。办公用房面积2600平方米。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34.1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1.82万元,下降21.5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区政管局建设项目全部完成;2023 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34.17万元,本年支出334.1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34.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17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3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97万元,占83.18%;项目支出56.20万元,占16.8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34.1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91.82万元,下降21.5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区政管局建设项目完成,未申请建设,项目所以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82万元,下降21.5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区政管局建设完成,未申请项目所以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08万元,占75.44%;教育支出1.50万元,占0.45%;科学技术支出26.56万元,占7.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5万元,占7.47%;卫生健康支出9.66万元,占2.89%;住房保障支出19.41万元,占5.8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1.76万元,支出决算为33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3.71万元,支出决算为25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政务大厅改造项目费,故2023年支出大于预算。
2.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组织全区放管服业务培训,故2023年支出增加。
3.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申请科技局专项,由科技局调拨支出,2023年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52万元,支出决算为2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抚恤费支出,导致支出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0万元,支出决算为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调配,人数增加股,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63万元,支出决算为1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增加2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7.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4.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78万元,增长16.9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6.27万元,津贴补贴26.92万元,奖金3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78万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9.9万元,住房公积金21.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万元。
公用经费23.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2万元,增长10.76%,主要原因是 由于人员调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13万元、印刷费0.39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3万元、邮电费0.54万元、工会经费0.46万元、福利费1.96万元、差旅费1.76万元、培训费1.5万元、劳务费0.5万元、维修维护费1.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0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17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三公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17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外事接待费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2万元,增长10.76%,主要原因是保洁和保安等劳务人员增加,增加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全区放管服改革培训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部门年初预算中,我单位未安排预算项目,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我单位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及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报告及自评表以附件形式附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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