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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2024年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及新增债券安排计划和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 索引号: qzfbgs/2024-00398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4-04-03
- 标题: 秦州区2024年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及新增债券安排计划和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2024年3月29日在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天水市秦州区财政局局长 杨来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报告秦州区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及新增债券安排计划和预算调整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依据的法律及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调整事项为“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清理盘活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工作的通知》(甘财预〔2024〕1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政府性基金超收,结转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调入的基金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地方可在此基础上实行更严格的统筹使用措施。部门连续结转两年的结转资金,全部作为结余资金管理,除政策另有规定外,全部交回同级财政。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根据这一要求,因2024年财力不足,需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704万元,用于弥补预算资金的不足。
4.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精神,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地方政府举借采取政府债券方式;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借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限额内举借债务,必须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
二、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已批准预算
区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4年区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341072万元,总支出341072万元。
(二)拟调整额度
结合当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整增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3709万元,其中:新增上级下达各类专项及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5146万元、上年度部门结转结余13825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704万元,新增一般债券2600万元。
(三)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意见
根据以上规定和实际情况,除上级乡村振兴、农林水、教育、社保、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转移支付85146万元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上年度部门结转138259万元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704万元,新增一般债券2600万元。
当年新增财力1030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704万元、新增一般债券2600万元),具体安排意见:
1.安排区级储备粮油补贴及轮换区级储备粮项目724万元。
2.落实审计署整改2024年“三保”提标缺口710万元。
3.安排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00万元。
4.安排教育三中建设项目372万元。
5.安排藉河风情线亮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35万元。
6.安排区级藉口镇装配式建筑园片区藉河水质治理工程项目237万元。
7.安排长低厂棚户区改造项目200万元。
8.安排看守所项目117万元。
9.主要弥补当年增人增资、丧葬抚恤金等工资性支出预计3000万元,年初部门预算财力缺口及区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后省、市、区确定的乡村振兴、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粮食、公安、农田水利、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改善民生和其他保障方面的支出预计1509万元。
10.新增一般债券2600万元,拟安排情况为:天水市秦州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300万元、飞将广场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工程200万元、秦州区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完善工程项目500万元、天水市育生中学扩建项目1000万元、秦州区消防大队和天水郡消防站重建项目300万元、秦州区委党校新校项目300万元。
由于以上调整事项,建议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由341072万元调整为5747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341072万元调整为574781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已批准预算
区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4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1977万元,总支出41977万元。
(二)拟调整额度
结合当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整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6540万元,其中:新增上级专项转移支付326万元、上年度部门结转6214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意见
按照中央、省、市总体要求,上级专项转移支付326万元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上年度部门结转6214万元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
由于以上调整事项,建议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41977万元调整为48517万元,总支出由41977万元调整为4851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区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4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0万元(其中根据相关要求,预算收入的30%即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总支出7万元。调整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59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280万元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上年度部门结转879万元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由于以上调整事项,建议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由10万元调整为1169万元(预算收入的30%即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总支出由7万元调整为1166万元。
五、其他说明的事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精神,推进专项收入统筹使用,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的规定。
2.关于年初预留资金安排情况:2024年年初预留资金3423万元,建议调整用于区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民生等项目及部分单位运转资金保障。
3.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清理盘活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工作的通知》(甘财预〔2024〕16号)文件精神,清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安排的项目资金及2023年度工作任务已完成或不再执行的项目资金(含基本支出),除科研类项目资金外一律交回同级财政,清理收回资金用于弥补财力缺口。
关于2024年区级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因年度预算正在执行中,上述收支情况还会有所变动,我们将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说明:
秦州区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及
新增债券安排计划和预算调整情况
一、政府债务限额核定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区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481251.13万元(一般债务限额105411.7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75840.39万元)。其中,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甘财债管〔2024〕1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区一般债务结存限额299万元,经省政府确认,该笔限额为新增限额。省政府本次提前下达我区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额度2600万元,目前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483852.13万元(一般限额108011.74万元、专项限额375840.39万元)。
二、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1.截至2月底,秦州区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政府性债务余额为467807.53万元,其中:政府债务450602.11万元(存量一般债务10437.11万元、一般债券78333万元、专项债券361832万元),政府或有债务17205.42万元。政府债务余额小于省政府下达的债务限额,全区政府债务规模总体可控。
2.全区2024年应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21832.79万元(本金8000万元、利息13832.7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本息10463.16万元(本金8000万元、利息2463.16万元);专项债券本息11369.63万元(本金0万元、利息11369.63万元)。
三、政府债券下达安排情况
(一)新增政府债券额度及使用方向
本次省财政分配下达我区2024年新增债券2600万元,全部为新增一般债券。按照中央和省级总体要求,为积极发挥地方政府保障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作用,支持稳住宏观经济大盘,新增一般债券拟安排方向主要为秦州区教育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
(二)新增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本次新增一般债券2600万元,安排情况为:天水市秦州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300万元、飞将广场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工程200万元、秦州区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完善工程项目500万元、天水市育生中学扩建项目1000万元、秦州区消防大队和天水郡消防站重建项目300万元、秦州区委党校新校项目300万元。
四、预算调整情况
按照债券安排方向,今年新增一般债券安排支出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比年初预算增加2600万元。其中:2210108科目老旧小区改造300万元、2120399科目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700万元、2050299科目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000万元、2240204科目消防应急救援300万元、2050802科目干部教育300万元。
五、加强债务管理,坚决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1.我们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区政府债券额度和区级预算调整情况;二是依照批准的债券安排计划做好债券资金拨付工作;三是依法依规提出本级债券安排计划和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执行;四是严格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相关规定,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债券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政府只能在限额内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规范举债。一是坚持举债底线思维。根据我区实际坚持谨慎适度原则争取新增债券额度,为政府依规合法举债开好“正门”。二是稳步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健全项目控制机制,严格将专项债券与项目相对应,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平稳建设。三是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研究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绩效评价,做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四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切实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五是强化监督问责,加大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的查处问责力度,实行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坚决防止违规举债情况的再行发生,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更好推动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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