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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梁镇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设置与量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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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0-10-10
  • 标题: 中梁镇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设置与量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秦州区中梁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梁镇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设置与量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村:

现将《中梁镇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设置与量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秦州区中梁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0日

 

                                                    


中梁镇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设置与量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推进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成员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根据《秦州区中梁镇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秦中镇政发〔2020〕103号,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设置与量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依法有序、坚守底线。股份量化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制定配股办法不得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因村制宜,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不搞一刀切。

----公开公正、民主决策。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既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又要保障少数人的利益,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的合法权益。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要统筹考虑各个历史阶段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积累贡献等因素,合理配置股权。

二、量化资产

股权量化范围包括经营性房屋、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资产;银行存款、现金、应收应付款等在内的经清理核实的村级集体经营性净资产;财政资金和财政投入形成的资产;集体统一经营资源性资产。

三、股种设置

股种设置应以体现成员人人有份的成员股为主,成员股份额的确定可人均均衡享有,也可根据各村实际情况,考虑劳龄、承包土地等因素,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探索成员股股份配置办法。倡导不设集体股,确需设置集体股的,集体股所占比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集体股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总股本的5%。

四、股权管理

股权管理实行相对静态管理,根据人口变动情况,每5年年末按照成员增减进行一次调整。合作社每届的股权变动情况,经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中梁镇政府审核确认后,向区农业农村局经营管理登记机关备案。

五、股权权能

(一)股权占有。建立健全股权证书管理制度。股权证书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其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管理决策、参加收益分配、享有股份权能的有效凭证。股权证书应详细记载成员信息、股权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收益分配等情况。

(二)股权收益。建立健全经成员认可并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收益分配制度,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中载明收益分配方式。要处理好分配与积累的关系,确定合理分配比例。

集体收益按以下程序分配:弥补上年度亏损、提取公积公益金、股权收益分配,提取比例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公积金、公益金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使用,股权收益按股分红。

(三)股权退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退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所持有的集体资产股权放弃的行为,股权退出应按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集体经济组织成立时成员所持的初始量化股份不得退股提现。本合作社经营运行过程中成员新增所持股份可自愿向理事会提出退股申请,经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同意并议定收购价格后,由股份合作社赎回或其他成员认购。

(四)股权转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转让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其所持有的村集体资产股权全部或部分有偿转让或无偿赠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的行为。现阶段,股权转让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不得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股权。股权转让双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股权。股权受让人最终所持有的总股份,不能超过集体经济组织总股本的2%。

因大病、大灾、或其它不可预见灾难等特殊情况急需转让股权的成员,短时间内没有受让人的,经本人提出申请,成员(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所持有的股份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先行收回。
    (五)股权继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依法继承其家庭内部其他成员的股份。继承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股权。继承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继承股权收益分配权,但不具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无法定继承人,且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无遗赠、无抚养协议的,在被继承人(成员)死亡后,其所持股份收回,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对自然灭失家庭所持股份,由合作社收回,核减合作社股份,增加积累。

(六)股权抵押担保。股权抵押担保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所有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取得贷款。股权抵押担保应取得股权所属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现阶段,已量化的股份,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相互进行抵押担保。

四、工作要求

由镇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做好股权管理的具体工作以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各村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认真组织开展股权配置与股份量化管理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制定股权配置办法。镇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严格工作程序,认真指导各村开展股权配置与股份量化管理工作。依据本意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和完善合理的股权配置办法,切实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二)建立健全股权台账管理制度。要将股权的登记、变更、交易以及成员名册等分类建立台账,股权转让、退出、继承等变更情况要及时登记。

(三)做好资料整理归档。股权发生任何一种形式的变动,所涉及的申请书、协议书、公证书、判决书、注销的股权证、相关人员身份证明等原始资料或复印件,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一宗一档,妥善保管,且长期存档,并报镇政府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