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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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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620-182246-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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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时间: 2020-07-30
  • 标题: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0年7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0〕6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相关部门对《实施意见》进行政策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019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全面系统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要求,是统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顶层制度设计,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发挥了立柱架梁、奠定基石的重要作用,对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新体制,凝聚各方力量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具有重要意义。《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聚焦重点区域,统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建设内容,加强建设管理,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基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产能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省农业农村厅在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意见》精神、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总结两年来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践验的基础上,起草了我省《实施意见》,并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各市州、兰州新区、省农垦集团及有关企业的意见后,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推进国务院《意见》的实施,统一规范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机制,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地落细,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省《实施意见》特色和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