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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解读
时间: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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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230620-18225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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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时间: 2020-09-03
- 标题: 《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解读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引发了行业广泛关注,2020年7月30日正式实施新政,同时《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废止。新《办法》通过追溯平台对食品安全信息进行实时追踪管理,实现食品安全追溯信息互联互通,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了技术和数据支撑。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办法》修订的五大亮点
亮点之一,调整了监管的主体。根据《甘肃省机构改革方案》,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由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整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亮点之二,明确了追溯的主体责任。修订的《办法》中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生产加工过程、销售配送等食品安全追溯义务进行了梳理和明确。
亮点之三,强调了追溯信息平台的应用。由原《办法》中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的建设向新《办法》中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全面应用转换。我省已按原《办法》规定建成覆盖全省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及食用农产品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追溯平台,为进一步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发挥追溯平台“一家备案、全省共享”、助力政府监管、督促企业自律、促进社会共治的作用,在新修订的《办法》中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应用追溯平台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和规范,从而进一步加强了食品的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
亮点之四,保证了食品安全的全程追溯。新修订的《办法》要求各级政府所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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