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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惠政策解读
- 索引号: 20230620-185032-389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时间: 2018-10-12
- 标题: 兰州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惠政策解读
为促进科技成果在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兰州自创区”)转移转化,提高技术源头供给能力,提升产业发展层次,依据《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结合兰州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际,兰州高新区制定了《兰州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树立“四棒接力”思维 力推科技成果转化
《方案》提出的建设目标是,设立兰州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树立“四棒接力”的科技成果转化思维,着力打通“基础理论研究—实验室研究—中试放大及功能验证—工业化生产”四个接力环节,重点解决第三棒缺位或接力不足的问题,全力推动一批短中期见效、带动力强的重大科技成果在兰州自创区落地转化。到2022年,培育市级以上科技成果转化基地10个,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40家,培养各层次技术转移转化专业人才至少100名,转化重大科技成果100项以上,建成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综合转化平台
科技成果征集。开发“兰州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系统”,链接科易网、兰州科技大市场等省内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科技成果、企业需求、科技项目、科技专家等数据库,积极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征集科技成果,鼓励各类用户在网络系统实名注册,登记科技成果,逐步将全国乃至全球的优质科技资源纳入系统。
科技成果筛选。建设兰州自创区科技创新专家智库,建立科技成果筛选机制,对已征集的科技成果进行分类、评价、筛选,遴选出成熟度高、适于转化、市场前景广阔的科技成果,定期发布优秀科技成果和技术推广目录,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创业者等在区内进行投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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