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秦州区麻腮风疫苗补种工作政策解读
- 索引号: qzfbgs/2025-00325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5-07-24
- 标题: 秦州区麻腮风疫苗补种工作政策解读
开展原因
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是常见的、可严重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容易在学校引起暴发疫情。近年来全省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发病人群主要集中在初、高中生。为了更好地防范控制暴发疫情,降低相关疾病发病率,保护儿童青少年身体健康,省疾控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麻腮风疫苗补充免疫工作。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
一、接种工作安排
(一)接种范围。秦州区辖区。
(二)接种对象。辖区内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户口为本地或外地,均免费接种1剂次(0.5m1)麻腮风减毒活疫苗(以下简称麻腮风疫苗)。
(三)接种时间。2024年9月10日-11月30日。
二、接种工作具体要求
(一)加强技术培训。在开展接种工作前,要逐级开展培训,县级负责对乡、村级进行培训,培训工作必须在目标儿童摸底工作前完成。要针对通知内容对所有参加接种的技术人员,就应种儿童摸底登记、接种准备、疫苗与注射器管理、接种现场实施、接种技术和接种禁忌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置、安全注射、督导和评价方法、相关表格填写、汇总等内容进行具体、详细的讲解和培训。
(二)开展摸底调查。各县(区)疾控部门负责组织各接种单位做好应种对象的摸底、登记工作,填写《12岁儿童麻腮风疫苗接种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接种单位负责向儿童家长告知接种时间、地点、携带接种证等事项,并对摸底登记结果和接种情况进行汇总,填写《12岁儿童麻腮风疫苗接种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3),上报属地疾控机构。
(三)充足准备工作
1.选好接种单位。本次接种由各县(区)疾控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当地交通、地理条件和摸底等情况,选定接种单位负责辖区内12岁儿童麻腮风疫苗接种工作。
2.接种单位人员配备。每个接种单位应至少配备4名以上工作人员参与接种现场工作,保证有1名登记人员、1名健康问询人员、1名接种人员、1名留观处置人员,接种人员须持有预防接种资格证书,并根据接种对象数量适当进行增加。
3.做好疫苗和注射器供应管理工作。各级疾控机构按冷链要求逐级做好疫苗和注射器的储存、运输、分发工作,保证疫苗和注射器的供应。
4.做好接种时间安排。各接种单位应按照工作通知要求,做好预约接种。由接种点医生负责通知、督促应种对象家长或其监护人(包括寄宿制儿童)在预约时间段内带领儿童并携带接种证在接种单位进行接种。
(四)接种现场要求
1.接种场所分设候种区、健康询问/登记区/知情告知区、接种区、留观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区、冷链区等;应标示工作流程,接种工作按照候种→健康询问→登记/告知→接种→留观的先后顺序合理布局。候种区及留观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区域,防止人员密度过大。
2.接种工作人员应仔细询问接种对象健康状况,排除接种禁忌证,告知接种对象和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作用、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须现场签署知情同意书,严禁其它人员代签。
3.接种人员要仔细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和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等,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做好“三查七对一验证”工作。接种完成后由专人负责接种对象在现场留观30分钟。对于暂缓接种的儿童,应在适当时间予以补种。
4.接种原则:(1)不同疫苗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2)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3)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不小于28天进行接种。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灭活疫苗和口服类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灭活疫苗、注射或口服类减毒活疫苗未同时接种,对接种间隔不作限制。
5.严格执行“先查询,后建卡,先扫码,后接种”的操作流程。在“甘肃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内查询无个案儿童需建立个案卡片。如接种对象有接种证,接种后填写或打印接种证交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留存;如接种对象无接种证,接种后打印预防接种卡加盖公章交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留存。
6.由专人维持管理好接种现场秩序,控制接种人数,减少接种陪同人员,重视留观区设置,避免人员密度过高,防范群体性心因性反应事件的发生。接种单位保持环境清洁,加强通风,按要求做好常规清洁和消毒工作。
(五)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处置
各地要严格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甘肃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规范》《甘肃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要求,及时做好麻腮风疫苗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调查及处置工作,接种后经调查诊断或鉴定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不排除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按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程序予以补偿。对严重疑似异常接种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及时、规范、系统的治疗。
第二部分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接种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接种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强化技术指导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等工作,确保麻腮风疫苗补充免疫工作顺利推进。
(二)开展宣传动员。各接种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电视、广播、宣传单、微信公众号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使儿童和家长充分了解麻腮风疫苗接种的重要意义,取得对此项接种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要做好接种工作的风险提示沟通和应对,加强对相关突发事件及舆情的监测,及时发布权威、正向信息,应对不良舆情信息和传播。
(三)做好物资保障。各预防接种单位要做好接种工作所需人员、物资(疫苗、注射器、急救药品和接种器材)的保障工作。本次接种所需疫苗、注射器由省疾控中心统一配发,各接种单位严禁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四)加强督促指导。在接种工作实施期间,疾控部门要组织开展现场督导和技术指导,内容要覆盖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摸底调查、疫苗储运、接种现场以及评估接种工作完成情况,确保以乡镇为单位12岁儿童麻腮风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市、县级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要求的地区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根据摸底登记的儿童数,计算疫苗用量,合理安排接种时间。
(五)及时总结报告。各地各单位要在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目标儿童摸底工作,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麻腮风疫苗现场接种工作并做好工作总结。


甘公网安备:6205020200017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