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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不用愁!2025年天水市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政策来啦!
- 索引号: qzqzf/2025-0000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秦州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 2025-04-01
- 标题: 学费不用愁!2025年天水市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政策来啦!
为做好继续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工作,根据团省委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印发了继续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的实施方案。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子女,最高可获得10000元的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快来查看你是否符合资助条件,并将这项政策宣传给你的家人、亲戚、朋友、同学吧!
资助对象界定
1.入学前须具有天水户籍,且在甘肃省内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以此成绩录取的考生。
2.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5级的困难家庭子女(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3.须为高考录取期间内在册的六类困难家庭子女。具体以民政部门认定结果为准。
资助金额
1.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 2025 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 元。
2.被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5级新生一次性补助 8000 元。
实施步骤
1.摸底统计(6月至7月)
市、县区两级团委结合同级教育、民政部门提供的困难家庭考生相关信息,开展入户走访,摸底统计资助学生基础数据。
2.统计名单(7月至9月)
市、县区两级团委联合同级教育、民政部门对省上反馈的受资助学生初步名单进行复核,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符合资助条件的拟录取考生,此期间应及时联系户籍所在地团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发放资金(8—9月)
团省委统筹财政资金和社会募集资金,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发放资助金,资助金通过银行直通车的形式直接汇入资助对象专用银行卡账户。
4.补充发放(9月)
在前两批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对资助对象再次进行审核,对因高校补录等特殊原因未及时发放资助金的资助对象,经市教育、民政、团委等部门审核无误后,于9月底前按照资助标准安排补发资助金。
5.跟踪管理(10月)
市、县区两级团委对受助学生按照总数20%的比例,各按10%进行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使用情况。
受资助学生入学报到后,需及时在甘肃省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上传证明材料,对于被录取后未入学、入学后因故退学等情况的学生,自动放弃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联系户籍所在地县区团委咨询
共青团天水市委青发部:0938-8219168
共青团秦州区委:0938-8213481
共青团麦积区委:0938-2616209
共青团秦安县委:0938-6529492
共青团甘谷县委:0938-5621677
共青团武山县委:0938-3421469
共青团清水县委:0938-7151529
共青团张家川县委:0938-7886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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