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0 点击: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qzfbgs/2025-00149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5-01-20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管理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分管负责人及工作机构,安排专人及时填报和完善相关信息,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转。同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和业务水平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积极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甘肃)、甘肃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审批平台网站上进行各类信息公开,内容涉及领导变更、执法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政务诚信公开承诺书以及执法人员名册等,一年来我局通过“秦州城管”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80余条;今日头条、天水在线等发布新闻稿1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针对需要在政府网站等政府平台公开的信息,我们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公开的信息需要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才能进行公示,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所公开的信息在三个平台进行公示。一是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甘肃),该平台由营商环境建设局提供账户,该平台为对外公开平台。二是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审批平台,该平台由住建局提供账户,该平台为外部系统。三是规范运行政务新媒体“秦州城管”微信公众号。

  (五)监督保障方面。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完善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信息公开指南和涉及政务公开目录,加大监督保障力度,依法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管理,通过公开联系电话、邮箱等,畅通群众来信、来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等制度、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强化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力度,提升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科室人员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方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深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完善工作机制,更新升级软硬件设施,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信息公开学习培训,有力提升全员政务公开意识和素养。三是围绕中心工作,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