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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天水市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5-09-18 点击: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qczj/2025-00085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5-09-18
  • 标题: 2024年度天水市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相关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起草、会务、保密、机要、档案、信访、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应急事务处理、安全生产、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三)移交安置股。落实符合政策安置条件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组织实施省市下达我区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士官及其随调家属和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移交安置、教育培训工作。

(四)拥军优抚股。承担协调全区拥军优属工作,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抚工作,承担不适应继续服役的残兵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工作,退役军人的伤残评定工作、指导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慰问活动等。

(五)褒扬纪念股。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全区烈士评定审核上报和备案事项,开展烈士纪念活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天水市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8,568.5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3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


五、事业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5


六、经营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6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7


八、其他收入

8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

8,436.78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39

101.92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1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2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3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4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5



16


十六、金融支出

46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8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9

29.83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1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2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3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4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5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6


本年收入合计

27

8,568.52

本年支出合计

57

8,568.52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28


结余分配

58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0.00

年末结转和结余

59

0.00

总计

30

8,568.52

总计

60

8,568.52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 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天水市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8,568.52

8,568.52

0.00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436.78

8,436.78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66.54

66.54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29.97

29.9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6.57

36.5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8

抚恤

6,912.05

6,912.05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41.29

41.29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803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89.94

289.94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805

义务兵优待

3,051.84

3,051.84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808

褒扬纪念

981.38

981.38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2,547.61

2,547.61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9

退役安置

1,120.20

1,120.2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901

退役士兵安置

707.40

707.4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902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185.46

185.46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903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6.54

6.54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904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

67.82

67.82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905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59.63

59.63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999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93.35

93.35

0.00

0.00

0.00

0.00

0.00

20828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336.61

336.61

0.00

0.00

0.00

0.00

0.00

2082801

行政运行

279.78

279.78

0.00

0.00

0.00

0.00

0.00

2082804

拥军优属

0.63

0.63

0.00

0.00

0.00

0.00

0.00

2082850

事业运行

1.28

1.28

0.00

0.00

0.00

0.00

0.00

2082899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54.92

54.92

0.00

0.00

0.00

0.00

0.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7

1.3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7

1.37

0.00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01.92

101.92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4.82

14.82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4.82

14.82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4

优抚对象医疗

87.10

87.1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401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87.10

87.1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9.83

29.83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9.83

29.83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9.83

29.83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天水市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8,568.52

433.63

8,134.9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436.78

388.98

8,047.8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66.54

66.54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29.97

29.9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6.57

36.57





20808

抚恤

6,912.05

41.29

6,870.76




2080801

死亡抚恤

41.29

41.29





2080803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89.94


289.94




2080805

义务兵优待

3,051.84


3,051.84




2080808

褒扬纪念

981.38


981.38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2,547.61


2,547.61




20809

退役安置

1,120.20


1,120.20




2080901

退役士兵安置

707.40


707.40




2080902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185.46


185.46




2080903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6.54


6.54




2080904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

67.82


67.82




2080905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59.63


59.63




2080999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93.35


93.35




20828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336.61

279.78

56.83




2082801

行政运行

279.78

279.78





2082804

拥军优属

0.63


0.63




2082850

事业运行

1.28


1.28




2082899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54.92


54.92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7

1.37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7

1.37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01.92

14.82

87.1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4.82

14.82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4.82

14.82





21014

优抚对象医疗

87.10


87.10




2101401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87.10


87.1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9.83

29.8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9.83

29.8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9.83

29.8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天水市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8,568.5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8,436.78

8,436.78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101.92

101.92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29.83

29.83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8,568.52

本年支出合计

59

8,568.52

8,568.52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0.0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0.00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0.00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8,568.52

总计

64

8,568.52

8,568.5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天水市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8,568.52

433.63

8,134.9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436.78

388.98

8,047.8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66.54

66.54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29.97

29.9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6.57

36.57


20808

抚恤

6,912.05

41.29

6,870.76

2080801

死亡抚恤

41.29

41.29


2080803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89.94


289.94

2080805

义务兵优待

3,051.84


3,051.84

2080808

褒扬纪念

981.38


981.38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2,547.61


2,547.61

20809

退役安置

1,120.20


1,120.20

2080901

退役士兵安置

707.40


707.40

2080902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185.46


185.46

2080903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6.54


6.54

2080904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

67.82


67.82

2080905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59.63


59.63

2080999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93.35


93.35

20828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336.61

279.78

56.83

2082801

行政运行

279.78

279.78


2082804

拥军优属

0.63


0.63

2082850

事业运行

1.28


1.28

2082899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54.92


54.92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7

1.37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7

1.37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01.92

14.82

87.1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4.82

14.82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4.82

14.82


21014

优抚对象医疗

87.10


87.10

2101401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87.10


87.1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9.83

29.8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9.83

29.8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9.83

29.8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部门:天水市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40.88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1.63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115.75

30201

 办公费

7.27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102

 津贴补贴

40.37

30202

 印刷费

0.0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103

 奖金

69.39

30203

 咨询费

0.00

310

资本性支出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4

 手续费

0.0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7

 绩效工资

32.78

30205

 水费

0.52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6.57

30206

 电费

2.0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00

30207

 邮电费

0.58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4.82

30208

 取暖费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0.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37

30211

 差旅费

0.09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29.83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14

 医疗费

0.00

30213

 维修(护)费

0.0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00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1.11

30215

 会议费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28.52

30216

 培训费

0.0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2

 退休费

1.3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0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41.29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0

30305

 生活补助

0.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26

 劳务费

0.00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0.00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8

 工会经费

0.41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0.00

30229

 福利费

1.04

39909

 经常性赠与

0.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39910

 资本性赠与

0.00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6.08

39999

 其他支出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64




人员经费合计

412.00

公用经费合计

21.6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天水市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备注:本部门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天水市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备注:本部门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中没有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备注: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天水市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备注:本单位没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568.5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47.53万元,增长27.4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资金未支付完成,在本年度继续使用,导致本年度项目资金的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8568.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68.52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856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63万元,占5.06%;项目支出8134.90万元,占94.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568.52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1847.53万元,增长27.49%。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资金未支付完成,在本年度继续使用,本年度项目资金的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68.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7.53万元,增长27.49%。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资金未支付完成,在本年度继续使用,本年度项目资金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68.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6.78万元,占98.46%;卫生健康支出101.92万元,占1.19%;住房保障支出29.83万元,占0.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03.54万元,支出决算为856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7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49.88万元,支出决算为843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资金未支付完成,本年度继续使用。本年度项目资金的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6.56万元,支出决算为10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支出,所以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10万元,支出决算为2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存在新增人员,住房公积金的保障支出方面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3.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6.15万元,下降38.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有所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340.8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5.75万元,津贴补贴40.37万元,奖金69.39万元,绩效工资32.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4.8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7万元,住房公积金29.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1.11万元,其中 (离休费28.52万元,退休费是.3万元,抚恤金1.29万元,)

公用经费2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7万元,下降21.6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公用经费按5%压缩,公用经费用途是办公费7.27万元,电费2.00万元,水费0.52万元,邮电费是0.58万元,培训费0.00万元,工会经费0.41万,福利费1.04万,其他交通费用6.08万。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无公务接待费的支出,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无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7万元,下降21.6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公用经费压缩5%,公用经费用途是办公费7.27万元,电费2.00万元,水费0.52万元,邮电费0.58万元,工会经费0.41万,福利费1.04万,其他交通费用6.08万。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会议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5.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2万元,增长39.74%,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的技能培训费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64个,涉及资金8134.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4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组织对2024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组织对2024年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困难救助补助资金、关于分散安置的1-4级伤病残退役军人护理费等1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5.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次自评工作对年初预算.预算执行,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自评等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做到了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权责分明,过程标准,自评结果真实有效。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4年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困难救助补助资金、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困难救助资金等6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4年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困难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64.5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9.3万元,完成预算的6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用于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 抚对象帮扶援助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改正措施:进一步强化精准施策,建立困难退役军人台账,根据困难退 役军人生活中存在的不同困难类别、不同困难程度实行精准化帮 扶、个性化服务、多样化援助。

2关于分散安置的1-4级伤病残退役军人护理费 (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情况: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秦州区关于分散安置的1-4级伤 病残退役军人护理费(2024年度)全年预算5.21万元,其中区 级财政拨款5.21万元,上年结转资金6.43万元,执行率为100%。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为分散安置的1-4级伤病残 退役军人发放护理费5.21万元。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成本指标。能够严格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分散安置的一至四级伤病残退役军人购建住房和护理费管理问题的通知》(甘民发〔2010〕2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9〕18号)文件精神,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由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优抚对象人数、发放标准提出使用方案报区财政局审核后,由区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打入个人账户,在资金拨付使用上做到了全程封闭运行,减少了资金周转环节,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全面实现社会化发放。2024年全年在对护理费使用管理中不存在截留、发放不实、延迟发放等违纪违规问题。成本控制效果良好。(2)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方面,数量指标方面,为全区分散安置的1-4级伤病残退役军人发放护理费11.64万元。质量指标方面,能够严格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分散安置的一至四级伤病残退役军人购建 住房和护理费管理问题的通知》(甘民发〔2010〕20号)和《关 于进一步做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 部发〔2019〕18号)文件精神,充分保障1-4级伤病残退役军人 的基本生活。时效指标方面,护理费实行社会化发放,护理费均 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 效指标均达到了100%。(3)效益指标。 通过发放1-4级分散供养残疾军人护理费,充分保障1-4级伤残军人基本医疗护理。

3.2023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的通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5.23万元,全年执行数为2.23万元,执行率为42.63%。未执行经费为机构管理经费,2024年机构管理经费各项支出为上年度结余滚动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对28名无军籍职工所需人员经费及管理服务费,发放覆盖率为100%。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对28名无军籍职工所需人员经费及管理服务费,发放覆盖率为100%,资金及时发放。效益指标:通过退役安置补助资金,使无军籍职工各项待遇 得到落实,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提升了无军籍职工满意度和 幸福感。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为下达的 中央预算资金,且存在上年度结转资金,执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项目后期也存在执行内容,导致目标出现偏差。

4.提前下达2024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预算(中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168.23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95.09万元,执行率为94.54%。该项目为下达的中央预算资金,且存在上年度结转资金,未执行经费将结转至下年,2025年完成支付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对28名无军籍职工所需人员经费,发放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对28名无军籍职工所需人员经费,发放覆盖率为100%,资金及时发放。效益指标:通过退役安置补助资金,使无军籍职工各项待遇得到落实,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提升了无军籍职工满意度和幸福感。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为下达的中央预算资金,且存在上年度结转资金,执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项目后期也存在执行内容,导致目标出现偏差。

5.提前下达2021年退役安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6.35万元,全年执行数为6.35万元,执行率为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对28名无军籍职工管理服务,发放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对28名无军籍职工管理服务,发放覆盖率 为100%,资金及时发放。效益指标:通过退役安置补助资金,使无军籍职工各项待遇 得到落实,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提升了无军籍职工满意度和 幸福感。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已完成全部支付。

6.提前下达2023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中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24.17万元,全年执行数为24.17万元,执行率为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对28名无军籍职工所需人员经费,发放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

产出指标:完成对28名无军籍职工人员经费发放,发放覆 盖率为100%,资金及时发放。效益指标:通过退役安置补助资金,使无军籍职工各项待遇得到落实,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提升了无军籍职工满意度和幸福感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无,该项目已完成全部支付。

7.提前下达2024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经费(第二批(省级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155.4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55.4万元,执行率为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对259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发放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对259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发放覆盖率为100%。资金及时发放。效益指标:通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资金,加大了拥军优属工作力度,鼓励适龄公民应征入伍和安心服役,充分保障义务兵及 家属的各项权利,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及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荣誉感,进一步增进全民国 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无,该项目已完成全部支付。

8.天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市级财政配套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198.67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98.67万元,执行率为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对253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发放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对253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发放覆盖率为100%。资金及时发放。效益指标:通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资金,加大了拥军优属工 作力度,鼓励适龄公民应征入伍和安心服役,充分保障义务兵及 家属的各项权利,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及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荣誉感,进一步增进全民国 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无,该项目已完成全部支付 。

9.天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的通知)项目绩效131.00万元,执行率为62.5%。未执行经费结转至2025年完成支付。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未完成对140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发放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未完成对134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发放覆盖率为100%。资金及时发放。效益指标:通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资金,加大了拥军优属工作力度,鼓励适龄公民应征入伍和安心服役,充分保障义务兵及家属的各项权利,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及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荣誉感,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义务兵每服役满6个月发放一次,不超过两年,执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项目后期也存在执行内容,导致目标出现偏差。

10.提前下达2024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第二批)(中 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259万元,全年执行数为243万元,执行率为93.8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对259名义务兵家庭发 放优待金,发放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对259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发放覆盖率为100%。资金及时发放。效益指标:通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加大了拥军优属工作力度,鼓励适龄公民应征入伍和安心服役,充分保障义务兵及家属的各项权利,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及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荣誉感,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已完成全 部支付。

11.关于下达2024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经费预算 (补发)的通知省级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598.32万元,全年执行数为595.17万元,执行率为99.47%。未执行经费将结转至2025年完成支付。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对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补发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

产出指标:完成对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发放覆盖率为 100%。资金及时发放。效益指标:通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资金,加大了拥军优属工作力度,鼓励适龄公民应征入伍和安心服役,充分保障义务兵及家属的各项权利,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参入伍的积极性及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荣誉感,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义务兵每服役满 6个月发放一次,不超过两年,执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项目后 期也存在执行内容,导致目标出现偏差。

12.下达202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资金(中央资金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382万元,全年执行数为382万元,执行率为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对383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发放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对383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发放覆盖率为100%。资金及时发放。效益指标:通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资金,加大了拥军优属工作力度,鼓励适龄公民应征入伍和安心服役,充分保障义务兵及家属的各项权利,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及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荣誉感,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已完成全部支付。

13.下达202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资金省级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229.2万元,全年执行数为229.2万元,执行率为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对383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发放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

产出指标:完成对383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发放覆盖率为100%。资金及时发放。效益指标:通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资金,加大了拥军优属工作力度,鼓励适龄公民应征入伍和安心服役,充分保障义务兵及家属的各项权利,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及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荣誉感,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已完成全部支付。

14.下达2024年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124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927.63万元,执行率为74.8%。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对840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发放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对810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发放覆盖率为100%。资金及时发放。效益指标:通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资金,加大了拥军优属工作力度,鼓励适龄公民应征入伍和安心服役,充分保障义务兵及家属的各项权利,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及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荣誉感,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义务兵每服役满6个月发放一次,不超过两年,执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项目后期也存在执行内容,导致目标出现偏差。

15.下达2024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市级财政配套资金 的通知(市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80.74万元,全年执行数为43.90万元,执行率为54.37%。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对254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发放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对254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发放覆盖率为100%。资金及时发放。效益指标:通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资金,加大了拥军优属工作力度,鼓励适龄公民应征入伍和安心服役,充分保障义务兵及家属的各项权利,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及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荣誉感,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义务兵每服役满6个月发放一次,不超过两年,执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项目后期也存在执行内容,导致目标出现偏差。

16.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三批的通知(家庭优待金省级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75万元, 全年执行数为69万元,执行率为92%。未执行经费将结转至2025年完成支付。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对130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发放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对130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发放覆盖 率为100%。资金及时发放。效益指标:通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资金,加大了拥军优属工作力度,鼓励适龄公民应征入伍和安心服役,充分保障义务兵及家属的各项权利,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及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荣誉感,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为下达的省级资金,义务兵每服役满6个月发放一次,不超过两年,执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项目后期也存在执行内容,导致目标出现偏差。

17.202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省级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119.08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19.08万元,执行率为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对43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发放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对43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经费发放,发放覆盖率为100%。资金及时发放。效益指标:通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提高了补助政策的知晓度,维护和保障广大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加大了拥军优属工作力度,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 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吸引更多的有志青年 参军入伍。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已完成全部支付。

18.下达202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市级财政配套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市级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14.46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4.49万元,执行率为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对67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发放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对67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经费发放,发放覆盖率为100%。资金及时发放。效益指标:通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提高了补助政策的知晓度,维护和保障广大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能够促使退役军人的再就业,加大了拥军优属工作力度,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吸引更多的有志青年参军入伍。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已完成全部支付。

19.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294.79万元,全年执行数为294.79万元,执行率为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对260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发放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

产出指标:完成对260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经费发放,发放覆盖率为100%。资金及时发放。效益指标:通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提高了补助政策的知晓度,维护和保障广大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能够促使退役军人的再就业,加大了拥军优属工作力度,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吸引更多的有志青年参军入伍。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已完成全部支付。

20.下达202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教育培训经费补助金(省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1.38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38万元,执行率为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对231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发放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对231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发放覆盖率为100%。资金及时发放。效益指标:通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提 高了补助政策的知晓度,维护和保障广大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能够促使退役军人的再就业,加大了拥军优属工作力度,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吸引更多的有志青年参军入伍。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已完成全部支付。

21.下达202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市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8.87万元,全年执行数为8.87万元,执行率为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对44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发放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对44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经费发放,发放覆盖率为100%。资金及时发放。效益指标:通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提高了补助政策的知晓度,维护和保障广大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能够促使退役军人的再就业,加大了拥军优属工作力度,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 属意识,吸引更多的有志青年参军入伍。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已完成全部支付。

2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25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202.57万元,执行率为81.0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对245名义务兵家庭发 放优待金,发放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对245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经费发放,发放覆盖率为100%。资金及时发放,效益指标:通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提高了补助政策的知晓度,维护和保障广大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能够促使退役军人的再就业,加大了拥军优属工作力度,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吸引更多的有志青年参军入伍。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为退役后6个月发放,执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项目后期也存在执行内容,导致目标出现偏差。

23.202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市级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28.63万元,全年执行数为28.63万元,执行率为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对142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发放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对142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经费发放,发放覆盖率为100%。资金及时发放。效益指标:通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提高了补助政策的知晓度,维护和保障广大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能够促使退役军人的再就业,加大了拥军优属工作力度,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吸引更多的有志青年参军入伍。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已完成全部支付。

24.2024高原条件新兵一次性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46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9万元,执行率为41.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对46名高原条件新兵一次性奖励资金,发放覆盖率为41.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

产出指标:完成对46名高原条件新兵一次性奖励资金发放, 发放覆盖率为41.3%。资金及时发放。效益指标:通过高原条件新兵一次性奖励资金,提高了补助政策的知晓度,吸引更多适龄青年投身高原艰苦地区服役,肯定 其在恶劣环境和高风险任务中的付出,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维护和保障广大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高原条件新兵一次性奖励资金为入伍后次年发放,执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项目后期也存在执行内容,导致目标出现偏差。

25.高原条件新兵一次性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13万元, 全年执行数为13万元,执行率为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对72名高原条件新兵 一次性奖励资金,发放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对72名高原条件新兵一次性奖励资金发放,发放覆盖率为100%。资金及时发放。效益指标:通过高原条件新兵一次性奖励资金,提高了补助政策的知晓度,吸引更多适龄青年投身高原艰苦地区服役,肯定其在恶劣环境和高风险任务中的付出,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维护和保障广大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已完成。


26.2021年度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151.4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51万元,执行率为99.7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对204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补助经费发放,发放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对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补助经费发放,发放覆盖率为100%。资金及时发放。效益指标:通过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补助资金,激励引导大学生向国防领域流动,提升军队科技素养,稳定大学生兵员输入,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大学生入伍一次 性奖励金补助经为入伍后次年发放,执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项目后期也存在执行内容,导致目标出现偏差。

27.退役安置补助经费(中央)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29.79万元, 全年执行数为29.79万元,执行率为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28名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发放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28名退役安置补助经费,覆盖率为100%。及时对退役安置士兵进行培训。效益指标:通过退役安置补助经费,体现了退役安置士兵对补助经费使用效果的直接感受,在帮助退役安置士兵重新融入社会上见成效,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 利开展,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已完成全部支付。

28.下达2021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1.82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82万元,执行率为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30名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的发放,发放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30名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的发放,覆盖率为100%。对资金及时进行发放。效益指标:通过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的发放,体现了退役安置士兵对补助经费使用效果的直接感受,在帮助退役安置士兵重新融入社会上见成效,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已完成全部支付。

29.下达2022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市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3.88万元,全年执行数为3.88元,执行率为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231名接收自主就业役士兵教育培训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培训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231名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市级财政配套资金,覆盖率为100%。及时进行培训。效益指标:通过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帮助退役士兵尽快适应社会,提升综合素质与职业技能,增强就业创业的竞争力,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发展,实现从军队到地方的角色转变。促使退役军人的再就业,加大了拥军优属工作力度,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吸引更多的有志青年参军入伍。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已完成全部支付。

30.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费(省级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5.28万元, 全年执行数为5.28万元,执行率为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43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培训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43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覆盖率为100%。及时进行培训。效益指标:通过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帮助退役士兵尽快适应社会,提升综合素质与职业技能,增强就业创业的竞争力,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发展,实现从军队到地方的角色转 变。促使退役军人的再就业,加大了拥军优属工作力度,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吸引更多的有志青年参军入伍。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已完成全 部支付。

31.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省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8.08万元,全年执行数为6.43万元,执行率为79.57%。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 培训,培训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培训覆盖率为100%。及时进行培训。效益指标:通过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帮助退役士兵尽快适应社会,提升综合素质与职业技能,增强就业创业的竞争力,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发展,实现从军队到地方的角色转变。促使退役军人的再就业,加大了拥军优属工作力度,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吸引更多的有志青年参军入伍。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为下达的省级资金,培训开始支付30%,培训期间支付40%,培训结束毕业证拿到后支付30%,剩余资金毕业证拿到后全部支付,执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项目后期也存在执行内容,导致目标出现偏差。

32.天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预算(第三批的通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65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9.21万元,执行率为29.56%。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68名退役安置补助经 费,培训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68名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培训及时率率为 100%。及时进行培训。效益指标:通过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的发放,体现了退役安置士兵对补助经费使用效果的直接感受,在帮助退役安置士兵重新融入社会上见成效,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为下达的 省级资金,培训开始支付30%,培训期间支付40%,培训结束毕业证拿到后支付30%,剩余资金毕业证拿到后全部支付,执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项目后期也存在执行内容,导致目标出现偏差。

33.关于下达预备消防士家庭优待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19.6万元, 全年执行数为19.57万元,执行率为99.87%。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4名预备消防士家庭优待金,发放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4名预备消防士家庭优待金,覆盖率为100%。及时进行培训。效益指标:通过消防士家庭优待金资金,加大了拥军优属工作力度,鼓励适龄公民应征入伍和安心服役,充分保障义务兵及家属的各项权利,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参军 入伍的积极性及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荣誉感,进一步增进全民国 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消防士每服役满 6个月发放一次,不超过两年,执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项目后期也存在执行内容,导致目标出现偏差。

34.预备消防士家庭优待金(13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57.27万元,全年执行数为57.27万元,执行率为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13名预备消防士家庭优待金,发放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13名预备消防士家庭优待金,覆盖率为100%。及时进行培训。效益指标:通过消防士家庭优待金资金,加大了拥军优属工作力度,鼓励适龄公民应征入伍和安心服役,充分保障义务兵及家属的各项权利,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参军 入伍的积极性及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荣誉感,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消防士每服役满 6个月发放一次,不超过两年,执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项目后 期也存在执行内容,导致目标出现偏差。

35.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53.06万 元,全年执行数为6.97万元,执行率为13.1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55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

产出指标:完成55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 间生活效益指标:通过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 体现了退役安置士兵对补助经费使用效果的直接感受,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剩余资金人社部门正在核实补缴单,待核算完成后进行补缴,执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项目后期也存在执行内容,导致目标出现偏差。

36.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80.29万元,全年执行数为53.19万元,执行率为66.24%。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50名部分退役士兵社 保接续,完成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50名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效益指标:通过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让退役士兵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尊崇,提升了退役军人的社会地位,激发社会对国防事业的支持和认同,确保他们在养老、医疗等方面能够享受应有的待遇。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执行是一个持续 的过程,项目后期也存在执行内容,导致目标出现偏差。

37.提前下达2023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12.87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2.87万元,执行率为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16名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完成覆盖率为100%。

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16名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效益指标:通过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体现对军转干部的尊重,激励现役军人安心服役,引导社会形成尊重军人、关爱军转干部的良好风尚,为企业军转干部提供稳定的生活保障,增强他们对未来生活的信心。使企业军转干部感受到关怀,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已完成全部支付。

38.提前下达2024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中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55.75万元, 全年执行数为46.75万元,执行率为83.86%。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16名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完成覆盖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16名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效益指标:通过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体现对军转干部的尊重,激励现役军人安心服役,引导社会形成尊重军人、关爱军转干部的良好风尚,为企业军转干部提供稳定的生活保障,增强他们对未来生活的信心。使企业军转干部感受到关怀,确保我区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执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项目后期也存在执行内容,导致目标出现偏差。

39.提前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 中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提前下达秦州区2023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中央资金9.23万元,全年执行数为9.23 万元,执行率为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优抚对象发放优抚对象补助经费9.23万元。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能够严格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和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39号)和《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 46号)文件精神要求等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预算成本等,资金直接下达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由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优抚对象人数、发放标准提出使用方案报区财政局审核后,由区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打入优抚对象账户, 在资金拨付使用上做到了全程封闭运行,减少了资金周转环节, 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全面实现社会化发放。2024年全年在对优抚资金使用管理中不存在截留、发放不实、延迟发放 等违纪违规问题。成本控制效果良好。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方面,为全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发放优抚对象补助经费9.23万元。质量指标方面,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39 号)和《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46号)文件精神,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均按规定执行,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时效指标方面,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实行社会化发放,均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发放至优抚对象个人账户,充分保障各类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达到了100%。效益指标。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的发放,为优抚对象的生活提供了有效保障,基本解决了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提高了优抚对象 素质,维护了社会稳定。

40.提前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省级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提前下达秦州区2023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省级资金40.16万元,全年执行数为40.16 万元,执行率为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优抚 对象发放优抚对象补助经费40.16万元。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 能够严格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和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39号)和《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46号)文件精神要求等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预算成本等,资金直接下达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由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优抚对象人数、发放标准提出使用方案报区财政局审核后,由区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打入优抚对象账户, 在资金拨付使用上做到了全程封闭运行,减少了资金周转环节, 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全面实现社会化发放。2024年全年在对优抚资金使用管理中不存在截留、发放不实、延迟等违纪违规问题。成本控制效果良好。 数量指标方面,为全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发放优抚对象补助经费40.16万元。质量指标方面,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39 号)和《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46号)文件精神,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均按规定执行,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时效指标方面,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实行社会化发放,均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发放至优抚对象个人账户,充分保障各类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达到了100%。效益指标。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的发放,为优抚对象的生活提供了有效保障,基本解决了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提高了优抚对象 素质,维护了社会稳定。

41.天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三批)的通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下达秦州区2023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三批)资金290.13万元,全年执行数为290.13万元,执行率为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优抚 对象发放优抚对象补助经费290.13万元。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成本指标。能够严格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和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39号)和《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 46号)文件精神要求等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预算成本等,资金直接下达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由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优抚对象人数、发放标准提出使用方案报区财政局审核后,由区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打入优抚对象账户, 在资金拨付使用上做到了全程封闭运行,减少了资金周转环节, 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全面实现社会化发放。2024年 全年在对优抚资金使用管理中不存在截留、发放不实、延迟发放 等违纪违规问题。成本控制效果良好。(2)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方面,为全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发放优抚对象补助经费290.13万元。质量指标方面,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39号)和《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46号)文件精神,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均按规定执行,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时效指标方面,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实行社会化发放,均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发放至优抚对象个人账户, 充分保障各类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 指标均达到了100%。(3)效益指标。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的发放,为优抚对象的生活提供了有效保障,基本解决了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提高了优抚对象 素质,维护了社会稳定。

42.天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第一 批)中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提前下达秦州区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中央资金2321.64万元,全年执行数为2300.57万元,执行率为99%。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为3534名享受国家定期抚 恤的优抚对象发放优抚对象补助经费2300.57万元。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成本指标。能够严格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和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39号)和《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46号)文件精神要求等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预算成本等,资金直接下达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资金专户,实 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由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优抚对象人数、发放标准提出使用方案报区财政局审核后,由区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打入优抚对象账户, 在资金拨付使用上做到了全程封闭运行,减少了资金周转环节, 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全面实现社会化发放。2024年 全年在对优抚资金使用管理中不存在截留、发放不实、延迟发放 等违纪违规问题。成本控制效果良好。(2)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方面,为全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发放优抚对象补助经费2300.57万元。质量指标方面,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39号)和《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46号)文件精神,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均按规定执行,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时效指标方面,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实行社会化发放,均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发放至优抚对象个人账户, 充分保障各类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 指标均达到了100%。(3)效益指标。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的发放,为优抚对象的 生活提供了有效保障,基本解决了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提高了 优抚对象 素质,维护了社会稳定。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因清理核查和自然减员导致资金产生结转,结转资金用于2025年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的发放。

43.提前下达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 批)省级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提前下达秦州区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省级资金109.51万元,全年执行数为81.33万元,执行率为74.26%。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参战、 参试人员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发放优抚对象补助经费81.33万元。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成本指标。 能够严格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和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39号)和《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 46号)文件精神要求等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预算成本等,资金直接下达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资金专户,实 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由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优抚对象人数、发放标准提出使用方案报区财政局审核后,由区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打入优抚对象账户,在资金拨付使用上做到了全程封闭运行,减少了资金周转环节,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全面实现社会化发放。2024年全年在对优抚资金使用管理中不存在截留、发放不实、延迟发放等违纪违规问题。成本控制效果良好。(2)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方面,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参战、参试人员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发放优抚对象补助经费81.33 万元。质量指标方面,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 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 发〔2024〕39号)和《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46号)文件精神, 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均按规定执行,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时效指标方面,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实行社会化发放,均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发放至优抚对象个人账户,充分保障各类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达到了100%,(3)效益指标。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的发放,为优抚对象的生活提供了有效保障,基本解决了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提高了优抚对象 素质,维护了社会稳定。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因清理核查和自然减员导致资金产生结转。二是为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省级资金使用范围只包括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参战、参试人员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结转资金用于2025年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的发放。

44.提前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中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提前下达秦州区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中央资金36.32万元,全年执行数为36.32万元,执行率为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重点 优抚对象发放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36.32万元。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成本指标。能够严格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等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预算成本等,资金直接下达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由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优抚对象提交的医疗证明,经按标准核算提出使用方案报区财政局审核后,由区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打入优抚对象账户,在资金拨付使用上做到了全程封闭运行,减少了资金周转环节,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全面实现社会化发放。2024年全年在对医疗保障资金使用管理中不存在截留、发放不实、延迟发放等违纪违规问题。成本控制效果良好。(2)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方面,为全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 补助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保障经费36.32万元。质量指标方面,按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文件精神,各类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均按规定执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足额准确发放到位。 时效指标方面,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实行社会化发放,均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发放至优抚对象个人账户,充分保障各类优抚对象 的基本医疗保障。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达到了100%。(3)效益指标。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的发放,为优抚对 象的医疗提供了有效保障,基本解决了优抚对象的就医困难。

45.提前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省级 资金)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提前下达秦州区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省级资金6.1万元,全年执行数为6.1万元,执行率为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重点 优抚对象发放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6.1万元。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成本指标。 能够严格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 士褒扬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等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预算成本等,资金直接下达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由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优抚对象提交的医疗证明,经按标准核算提出使用方案报区财政局审核后,由区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打入优抚对象账户,在资金拨付使用上做到了全程封闭运行, 减少了资金周转环节,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全面实现社会化发放。2024年全年在对医疗保障资金使用管理中不存在截留、发放不实、延迟发放等违纪违规问题。成本控制效果良好。(2)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方面,为全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保障经费6.1万元。质量指标方面,按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文件精神,各类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均按规定执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足额准确发放到位。时效指标方面,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实行社会化发放,均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发放至优抚对象个人账户,充分保障各类优抚对象的 基本医疗保障。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达到了100%。(3)效益指标。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的发放,为优抚对象的医疗提供了有效保障,基本解决了优抚对象的就医困难。

46.天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保 障经费预算的通知(中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下达秦州区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中央资金15.41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5.41万元,执行率为100%。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15.41万元。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成本指标。 能够严格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等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预算成本等,资金直接下达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由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优抚对象提交的医疗证明,经按标准核算提出使用方案报区财政局审核后,由区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打入优抚对象账户,在资金拨付使用上做到了全程封闭运行, 减少了资金周转环节,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全面实现社会化发放。2024年全年在对医疗保障资金使用管理中不存在截留、发放不实、延迟发放等违纪违规问题。成本控制效果良好。(2)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方面,为全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 补助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保障经费15.41万元。质量指标方面,按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文件精神,各类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均按规定执行,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足额准确发放到位。时效指标方面,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实行社会化发放,均在规 定时间内足额发放至优抚对象个人账户,充分保障各类优抚对象的基本医疗保障。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达到了100%。(3)效益指标。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的发放,为优抚对象的医疗提供了有效保障,基本解决了优抚对象的就医困难。

47.提前下达2024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中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提前下达秦州区2024年优抚对 象医疗保障经费中央资金76.82万元,全年执行数为8.98万元,执行率为11.68%。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8.98万元。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成本指标。能够严格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等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预算成本等,资金直接下达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由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优抚对象提交的医疗证明,经按标准核算提出使用方案报区财政局审核后,由区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打入优抚对象账户,在资金拨付使用上做到了全程封闭运行,减少了资金周转环节,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全面实现社会化发放。2024年全年在对医疗保障资金使用管理中不存在 截留、发放不实、延迟发放等违纪违规问题。成本控制效果良好。(2)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方面,为全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保障经费15.41万元。质量指标方面,按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文件精神,各类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均按规定执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足额准确发放到位。 时效指标方面,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实行社会化发放,均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发放至优抚对象个人账户,充分保障各类优抚对象 的基本医疗保障。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达到了100%。(3)效益指标。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的发放,为优抚对象的医疗提供了有效保障,基本解决了优抚对象的就医困难。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中央和省级资金使用范围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7-10级残疾军人的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及二次医疗救助;1-6级无工作单位残疾退役军人职工医疗保险缴纳及二次医疗救助。 使用范围的有限导致资金执行率低。

48.2024年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秦州区预算支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全年区级资金3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8.76万元,执行率为29.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医疗救助覆盖20000余人, 医疗救助覆盖100%,救助及时。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成本指标。 为加强对优抚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资金直接下达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由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优抚对象人数、发放标准提出使用方案报区财政局审核后,由区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打入优抚对象账户,在资金拨付使用上做到了全程封闭运行,减少了资金周转环节,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全面实现社会化发放。2024年全年在对优抚资金使用管理中不存在截留、发放不实、延迟发放等违纪违规问题。(2)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方面:通过发放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8.76万元,对重点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和门诊费用进行补助。质量指标方面:充分保障优抚对象基本医疗,有效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医疗救助覆盖率100%。时效指标方面:补助经费按人员类别、标准、实行季度发放,救助及时率100%。(3)效益指标。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的发放,为优抚对象的生活提供了有效保障,基本解决了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提高了优抚对象满意度,维护了社会稳定。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级下一步改进措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按人员类别、标准、实行季度发放。 由于2024年先使用2023年结转资金,所以导致执行率偏低。下 一步我们会加大医疗救助政策宣传,提高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政策知晓度,坚持实行“本人申请、镇(街道)审核、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对象和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工作程序,做到人册一致、资金到人,精准发放。

49.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1.秦州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医疗救助资金全年预算5.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5.1万元,全年执行数为5.1万元,执行率为100%。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医疗救助覆盖20000余人,医疗救助覆盖率100%,救助及时。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成本指标。为加强对优抚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伤残 抚恤管理办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资金直接下达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由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优抚对象人数、发放标准提使用方案报区财政局审核后,由区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打入优抚对象账户,在资金拨付使用上做到了全程封闭运行,减少了资金周转环节,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全面实现社会化发放。2024年全年在对优抚资金使用管理中不存在截留、发放不实、延迟发放等违纪违规问题。(2)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方面:通过发放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对重点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和门诊费用进行补助。结转2023年区级资金5.1万元,累计支出5.1万元。质量指标方面:充分保障优抚对象基本医疗,有效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医疗救助覆盖率100%。时效指标方面:补助经费按人员类别、标准、实行季度发放,救助及时率100%。(3)效益指标。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的发放,为优抚对象的生活提供了有效保障,基本解决了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提高了优抚对象满意度,维护了社会稳定。

50.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1.秦州区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全年预算187.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187.3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87.3万元,执行率为100%。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人员、标准按季度实行社会化发放。全年对129名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公益性岗位补助。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成本指标。为保障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群体,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长办公会议纪要(秦政纪〔2012〕47号)第八项关于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有关事宜、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暨全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天秦退役军人组发〔2019〕5号)文件精神要求,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由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人数、发放标准提出使用方案报区财政局审核后,由区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打入对象账户,在资金拨付使用上做到了全程封闭运行,减少了资金周转环节,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全面实现社会化发放。2024年全年在对优抚资金使用管理中不存在截留、发放不实、延迟发放等违纪违规问题。(2)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方面:根据区长办公会议纪要(秦政纪〔2012〕47号)第八项关于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有关事 宜,议定拉开立功受奖档差补助,按标准进行发放, 一等功每人每月1850元,二等功每人每月1750元,三等功每人每月1650元,未立功每人每月1550元。全年对129名对越参战下岗失业 人员发放公益性岗位补助。质量指标方面:充分保障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生活问题,生活补助覆盖率100%。时效指标方面:补助经费按人员类别、标准、实行季度发放,救助及时率100%。(3)效益指标。通过发放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和养老保险报销资金,充分解决了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的信访矛盾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51.2024年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秦州区预算支出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35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91.53万元,执行率为26.15%。自评等级:较差。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人员、标准按季度实行社会化发放。全年对129名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公益性岗位补助。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成本指标。为保障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群体,维护 社会稳定,根据区长办公会议纪要(秦政纪〔2012〕47号)第八项关于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有关事宜、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暨全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天秦退役军人组发〔2019〕5号)文件精神要求,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由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人数、发放标准提出使用方案报区财政局审核后,由区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打入对象账户,在资金拨付使用上做到了全程封闭运行,减少了资金周转环节,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全面实现社会化发放。2024年全年在对优抚资金使用管理中不存在截留、发放不实、延迟发放等违纪违规问题。(2)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方面:根据区长办公会议纪要(秦政纪〔2012〕47号)第八项关于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有关事 宜,议定拉开立功受奖档差补助,按标准进行发放,一等功每人每月1850元,二等功每人每月1750元,三等功每人每月1650 元,未立功每人每月1550元。全年对129名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公益性岗位补助。质量指标方面:充分保障对越参战下 岗失业人员生活问题,生活补助覆盖率100%。时效指标方面:补助经费按人员类别、标准、实行季度发放,救助及时率100%。(3)效益指标。 通过发放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和养老保险报销资金,充分解决了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的信访矛盾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级下一步改进措施对越参战下岗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按人员类别、标 准、实行季度发放。由于2024年先使用2023年结转资金,所以 导致执行率偏低。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严格

政策措施,强化监管措施,坚持专款专用,确保各类抚恤补助资金安全发放;进一步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完善财务管理各项制度,规范资金发放程序,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的衔接协调,及时落实资金到位情况,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52.2024年春节慰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秦州区预算春节慰问资金8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32.05万元,执行率为26.15%。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目的经费主要用于积极完成现有驻区部队8个,3000余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优抚对象每年的春节慰问。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成本指标。根据《甘肃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   考评验收工作方案》,天水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   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天市拥办电〔2024〕5号)等文件精神,完成驻区部队、优抚对象在八一期间的走访慰问工作。

(2)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方面:做好双拥创建迎评工作, 紧紧围绕强军目标,深化双拥共建,强化指标落实,补齐短板弱 项,军地共同总结成绩、打造亮点,定位秦州双拥工作新高度, 确保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目标如期实现。2024全年完成支付32.02万元,执行率40.06%。质量指标方面:用于保障对驻区部队,优抚对象在八一和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工作,春节慰问覆盖率100%。时效指标方面:慰问经费按人员类别、标准发放,慰问及时率100%。

(3)效益指标。走访慰问驻地部队及重点优抚对象是我区 多年的传统,由四大组织领导带队组成联合慰问组走访慰问驻区 部队,并召开军地联席会议;通过街道、乡镇开展以关心关注重点优抚对象为核心内容的慰问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通过走访慰问,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级下一步改进措施结转资金已做支付,财政还未统一清算。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53.八一慰问专项经费(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秦州区八一慰问专项经费(2024 年度)全年预算18.2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18.28万元,全 年完成支付16.73万元,执行率为91.54%。自评等级:好。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在每年“八一”建军节,积极完成8个现有驻区部队、3000余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的双拥慰问工作。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成本指标。根据《甘肃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考评验收工作方案》,天水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天市拥办电〔2024〕 5号)等文件精神,完成驻区部队、优抚对象在八一期间的走访   慰问工作。

(2)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方面:做好双拥创建迎评工作, 紧紧围绕强军目标,深化双拥共建,强化指标落实,补齐短板弱 项,军地共同总结成绩、打造亮点,定位秦州双拥工作新高度, 确保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目标如期实现。2024全年完成支付 16.73万元,执行率91.54%。质量指标方面:用于保障对驻区部队,优抚对象在八一和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工作,八一慰问覆盖率100%。时效指标方面:慰问经费按人员类别、标准发放,慰问及时率100%。

(3)效益指标。走访慰问驻地部队及重点优抚对象是我区 多年的传统,由四大组织领导带队组成联合慰问组走访慰问驻区部队,并召开军地联席会议;通过街道、乡镇开展以关心关注重点优抚对象为核心内容的慰问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通过走访慰问,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结转资金已做支付,财政还未统一清算。下一步将严格执行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54.关于分散安置的1-4级伤病残退役军人护理费 (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秦州区关于分散安置的1-4级伤病残退役军人护理费(2024年度)全年预算11.64万元,其中区级财政拨款5.21万元,上年结转资金6.43万元,执行率为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为分散安置的1-4级伤病残退役军人发放护理费11.64万元。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成本指标。 能够严格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分散安置的一至四级伤病残退役军人购建住房和护理费管理问题的通知》(甘民发〔2010〕 2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有关工作的通 知》(退役军人部发〔2019〕18号)文件精神,实行专款专用, 专账管理。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由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优抚对象人数、发放标准提出使用方案报区财政局审核后,由区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打入个人账户,在资金拨付使用上做到了全程封闭运行,减少了资金周转环节,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全面实现社会化发放。2024年全年在对护理费使用管理中不存在截留、发放不实、延迟发放等违纪违规问题。成本控制效果良好。

(2)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方面,数量指标方面,为全区分散安置的1-4级伤病残退役军人发放护理费11.64万元。质量指标方面,能够严格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分散安置的一至四级伤病残退役军人购建住房和护理费管理问题的通知》(甘民发〔2010〕2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9〕18号)文件精神,充分保障1-4级伤病残退役军人的基本生活。时效指标方面,护理费实行社会化发放,护理费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达到了100%。

(3)效益指标。 通过发放1-4级分散供养残疾军人护理费, 充分保障1-4级伤残军人基本医疗护理。

55.提前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中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秦州区关于2024年1-4级分散供养残疾军人护理费补助资金(省级资金)全年预算9.4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9.49万元,执行率为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为分散安置的1-4级伤病残 退役军人发放护理费9.49万元。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成本指标。能够严格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分散安置的一至四级伤病残 退役军人购建住房和护理费管理问题的通知》(甘民发〔2010〕 2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9〕18号)文件精神,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由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优抚对象人数、发放标准提出使用方案报区财政局审核后,由区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打入个人账户,在资金拨付使用上做到了全程封闭运行,减少了资金周转环节,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全面实现社会化发放。2024年全年在对护理费使 用管理中不存在截留、发放不实、延迟发放等违纪违规问题。成本控制效果良好。(2)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方面,数量指标方面,为全区分散安置的1-4级伤病残退役军人发放护理费9.49万元。质量指标 方面,能够严格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分散安置的一至四级伤病残退役军人购建住房和护理费管理问题的通知》(甘民发〔2010〕20号)和《关于 进一步做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9〕18号)文件精神,充分保障1-4级伤病残退役军人的基本生活。时效指标方面,护理费实行社会化发放,护理费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达到了100%。

(3)效益指标。 通过发放1-4级分散供养残疾军人护理费, 充分保障1-4级伤残军人基本医疗护理。

56.2024年春节慰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1.秦州区双拥慰问专项经费(2024 年度)全年预算0.7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0.75万元,全年完成支付0.63万元,执行率为84%。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在每年“春节、八一”等重点 节日,积极完成8个现有驻区部队及3000余名享受国家定期抚 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的双拥慰问工作。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成本指标。根据《甘肃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 考评验收工作方案》,天水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天市拥办电〔2024〕5号)等文件精神,完成驻区部队、优抚对象在八一和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工作。成本控制效果良好。(2)产出指标。做好双拥创建迎评工作,紧紧围绕强军目标,深化双拥共建,强化指标落实,补齐短板弱项,军地共同总结成绩、打造亮点,定位秦州双拥工作新高度,确保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目标如期实现。2024全年完成支付0.63万元,结余0.12万元,执行率84%。(3)效益指标。 走访慰问驻地部队及重点优抚对象是我区 多年的传统,由四大组织领导带队组成联合慰问组走访慰问驻区部队,并召开军地联席会议;通过街道、乡镇开展以关心关注重点优抚对象为核心内容的慰问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 问活动。通过走访慰问,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切 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57.创建双拥模范城专项经费(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情况: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秦州区双拥慰问专项经费(2024 年度)全年预算6.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6.1万元,全年完 成支付6.1万元,执行率为100%。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做好双拥创建迎评工作,紧紧围绕强军目标,深化双拥共建,强化指标落实,补齐短板弱项,军地共同总结成绩、打造亮点,定位秦州双拥工作新高度,确保 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目标如期实现。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成本指标。根据《甘肃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考评验收工作方案》,天水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天市拥办电〔2024〕 5号)等文件精神,完成双拥创建迎评工作。

(2)产出指标。做好双拥创建迎评工作,紧紧围绕强军目 标,深化双拥共建,强化指标落实,补齐短板弱项,军地共同总结成绩、打造亮点,定位秦州双拥工作新高度,确保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目标如期实现。2024全年制作双拥宣传标识牌等数 量200个。(3)效益指标。 做好双拥创建迎评工作,紧紧围绕强军目 标,深化双拥共建,强化指标落实,补齐短板弱项,军地共同总结成绩、打造亮点,定位秦州双拥工作新高度,确保全国双拥模 范城“七连冠”目标如期实现。

58.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困难救助资金(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秦州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困难救助资金(2024年度)全年预算1.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1.8万元,执行率为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用于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援助工作。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成本指标。为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切实 保障困难退役军人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 障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9〕62号)、《甘肃省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特立此项。

(2)产出指标。对因军事职业特殊性造成伤残重病、长期失业,以及患重大疾病、遭遇突发灾害、意外伤害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退役军人,按照保基本、救急难、求实效的要求,给予及时帮扶援助。

(3)效益指标。充分体现退役军人为国家和军队建设作出 的牺牲贡献,对其面临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在保障其享有公民普惠待遇的基础上,由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给予临时性、过渡性的帮扶援助,把党和国家对困难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

59.提前下达2021年优抚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提前下达秦州区2021年度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4.16万元,全年执行数为4.16万元,执行率为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天水市秦州区烈士陵园维护修缮项目于2023年4月开工建 设,已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达到预期效果。使用2021年度优 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4.16万元。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成本指标。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作政治性、政策 性和敏感性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安葬办法》、《甘肃省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工作实施方案》等法规政策等文件要求,加强统筹谋划,严格项目管理,妥善处理有关情况,积极做好群众工作,确保了整修工程稳妥有序实施。项目资金拨付情况报区财政局审核后,由区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打入项目施工建设对象账户,在资金拨付使用上做到了全程封闭运行,减少了资金周转环节,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在资金使用管理中不存在截留、发放不实、延迟发放等违纪违规问题。成本控制效果良好。

(2)产出指标。按照施工要求就秦州区烈士陵园踏步、台 阶、纪念场地进行维护修缮,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达到了100%。

(3)效益指标。有效发挥社会效益,提高全面爱国主义思 想,打造红色教育基地,开发红色旅游,服务群众满意度大于 95%。该项目无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社会效益非常显著。

60.烈士陵园护坡挡墙维修费用(区级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提前下达烈士陵园护坡挡墙维修费用(区级资金)20万元, 全年执行数为20万元,执行率为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支付天水市秦州区烈士陵园护坡挡墙维修经费20万元。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成本指标。烈士陵园护坡挡墙工程旨在保护陵园免受 自然灾害(如滑坡、泥石流等)的破坏,确保陵园环境的安全与 稳定。项目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多个环节,目标是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护坡挡墙的建设。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预算成本等,由区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打入优抚对象账户,在资金拨付使用上做到了全程封闭运行,减少了资金周转环节,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全面实现社会化发放。2024年全年在对优抚资金使用管理中不存在截留、发放不实、延迟发放等违纪违规问题。成本控制效果良好。

(2)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方面修缮护坡挡墙4面,材料采 购、机械租赁等费用均在预算范围内,未出现超支情况成本控制良好,预计项目完工时不会超支。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达到了100%。

(3)效益指标。烈士陵园护坡挡墙的建设不仅是一项工程 任务,更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社会和文化工程。通过加固边坡,挡墙能够确保陵园地质结构的长期稳定,避免因水土流失或地质变化导致的陵园损毁。烈士陵园是革命先烈安息的地方,护坡挡墙的建设体现了对烈士的尊重和缅怀,守护他们的精神家园。通过保护陵园,护坡挡墙的建设有助于传承红色文化,激励后人铭记历史,继承和发扬革命先烈的爱国主义精神。服务群众满意度大于96%。该项目无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社会效益非常显著。

61.天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提前下达天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下达中央资金778.46万元,全年执行数为657.86万元,执行率为84.51%。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天水市秦州区烈士陵园改建项目,是2021年11月获得国家 退役军人事务部确认的项目,是2023年2月经国家和省发改部门批复(甘发改投资〔2023〕64号)、2023年3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甘财建〔2023〕7号)、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计划的通知》(天发改投资〔2023〕56号)的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在实施绿化补植补栽和建设内容相关收尾工作,预计5月底全面完成陵园改建任务进行决算验收。天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下达中央资金657.86万元。工程完工后支付剩余资金。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成本指标。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作政治性、政策 性和敏感性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安葬办法》、《甘肃省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工作实施方案》等法规政策等文件要求,加强统筹谋划,严格项目管理,妥善处理有关情况,积极做好群众工作,确保了整修工程稳妥有序实施。项目资金拨付情况报区财政局审核后,由区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打入项目施工建设对象账户,在资金拨付使用上做到了全程封闭运行,减少了资金周转环节,工程完工后支付剩余资金。资金使用管理中不存在截留、发放不实、延迟发放等违纪违规问题。

(2)产出指标。天水市秦州区烈士陵园改建项目于2023 年11月开工建设,已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达到预期效果。新建革命烈士纪念碑一座、新建烈士墓30座、新建悼念广场1950平方米、人物雕塑群1处、仿古六角纪念亭3座、烈士纪念墙1面(可容纳100名烈士事迹及简介)、烈士陵园大门1座。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达到了100%。

(3)效益指标。有效发挥社会效益,提高全面爱国主义思 想,促进打造爱国教育红色基地,开发红色旅游,服务群众满意度大于98%。该项目无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社会效益非常显著。

62.2024年春节慰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秦州区双拥慰问专项经费(2024 年度)全年预算0.7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0.75万元,全年完成支付0.18万元,执行率为84%。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在每年“春节、八一”等重点 节日,积极完成8个现有驻区部队及3000余名享受国家定期抚 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的双拥慰问工作。

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成本指标。根据《甘肃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考评验收工作方案》,天水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天市拥办电〔2024〕5号)等文件精神,完成驻区部队、优抚对象在八一和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工作。成本控制效果良好。(2)产出指标。做好双拥创建迎评工作,紧紧围绕强军目标,深化双拥共建,强化指标落实,补齐短板弱项,军地共同总结成绩、打造亮点,定位秦州双拥工作新高度,确保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目标如期实现。2024全年完成支付0.63万元,结余0.12万元,执行率84%。(3)效益指标。走访慰问驻地部队及重点优抚对象是我区多年的传统,由四大组织领导带队组成联合慰问组走访慰问驻区部队,并召开军地联席会议;通过街道、乡镇开展以关心关注重点优抚对象为核心内容的慰问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通过走访慰问,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63.秦州区烈士陵园服务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算0.516元,全年执行数为0.516元,执行率为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对秦州区烈士陵园的烈 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设备更新、环境整治、展陈宣传和祭扫纪 念活动等工作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控制率完成100%。产出指标:完成对秦州区烈士陵园的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设备更新、环境整治、展陈宣传和祭扫纪念活动等工作。效益指标:通过烈士陵园服务管理费提升烈士陵园的管理水平,改善烈士陵园的环境卫生,为烈士陵园开展缅怀和祭扫的社会团体及个人提高服务质量。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已完成全部支付。

64.创建双拥模范城专项经费(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秦州区双拥慰问专项经费(2024 年度)全年预算1.22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1.226万元,全年完成支付1.226万元,执行率为100%。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做好双拥创建迎评工作,紧紧围绕强军目标,深化双拥共建,强化指标落实,补齐短板弱项,军地共同总结成绩、打造亮点,定位秦州双拥工作新高度,确保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目标如期实现。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成本指标。 根据《甘肃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考评验收工作方案》,天水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天市拥办电〔2024〕5号)等文件精神,完成双拥创建迎评工作。(2)产出指标。做好双拥创建迎评工作,紧紧围绕强军目标,深化双拥共建,强化指标落实,补齐短板弱项,军地共同总结成绩、打造亮点,定位秦州双拥工作新高度,确保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目标如期实现。2024全年制作双拥宣传标识牌等数量200个。(3)效益指标。 做好双拥创建迎评工作,紧紧围绕强军目标,深化双拥共建,强化指标落实,补齐短板弱项,军地共同总 结成绩、打造亮点,定位秦州双拥工作新高度,确保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目标如期实现。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天水市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分散安置的1-4级伤病残退役军人护理费、2024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14个项目,天水市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股等3家单位整体支出开展了部门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及评分表以附件形式附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