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督促涉矿企业全面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应对汛期自然灾害及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区环保局对辖区内涉矿企业下发了《关于加强2017年汛期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安排环境监察人员对辖区内天水李子金矿有限公司、天水宏宇商贸有限公司等重点涉矿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要求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排查,认真消除隐患,尤其在汛期要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确保专人负责,建立汛期值班制度,加大监测预警力度,做好各项保障措施,完善各项应急物资的储备,严防因尾矿库溃坝或溢流等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确保汛期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