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融媒体中心7月19日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连日来,秦州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重点对招工较多的餐饮、制造等劳动者比较密集的单位,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共随机检查企业22家,未发现非法使用童工行为。同时,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各单位工资发放、劳动合同签订等问题进行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行为,目前已责令其改正。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也对经营主体非法招揽、使用童工起到警示作用。
招用童工是严重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秦州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提醒各用人单位:在招工时要严格确认劳动者的身份,切勿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如发现企业违法招用童工,发现一起,严查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