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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质量月”服务宣传及电动自行车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23-09-21
来源: 秦州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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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融媒体中心9月20日讯 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质量月”活动,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以专项检查促整改、保障质量安全为目标,在全区开展“质量月”服务宣传及电动自行车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宣贯《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6号),督促其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结合《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强制性国家标准(GB 811-2022)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执法人员对销售单位进购头盔时如何从产品外观、标签标识、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资质文件等方面开展查验,进行了现场指导;并详细讲解新国标的技术要求, 确保其销售的头盔产品质量有保障,源头可追溯。对于部分提供“买车赠头盔”服务的经营者,检查人员也告知其不得将有故障或质量不合格的商品作为赠品赠送给消费者。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5人, 检查门店27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监督下架了问题头盔207个,切实保障了市民的“头”等大事。

同时,秦州区市场监管局呼吁广大市民为了自身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切实提高安全意识,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电动自行车头盔、充电器、电池等产品;购买时要重点查看所购买的产品包装上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等标签标识信息是否完整齐全,材质是否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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