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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关于提升村庄、居民小区疫情防控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2-06
来源: 秦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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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提升村庄、居民小区疫情防控的通告

(第12号)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了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从即日起至疫情结束,对村庄及居民小区疫情防控措施再升级。现通告如下:

  一、全区广大群众要遵守国家和省、市、区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树立“防控疫情,人人有责”的意识,人人参与,群防群治。

  二、全区所有村庄、居民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须持有效证件登记、测温后方可进入。非本村庄、小区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严查登记备案。

  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采取管控措施。

  四、近14天从有疫情的重点地区返回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对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暂停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营业。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禁止“红事”、“白事”操办。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禁止居民串门、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

  八、做好小区出入口、楼房单元出入口、楼梯、电梯等重点区域消毒消杀,及时清扫清理院落、巷道垃圾,创建良好的卫生环境。

  九、严格加强出租房管理,从严管控承租人员,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的,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责任。

  十、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鼓励广大群众通过电话、信箱等方式对未纳入管控人员进行反映举报。

天水市秦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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