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融媒体中心6月7日讯 6月6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欢带领督查组,就《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相关部门负责人一同督查。
督查组先后来到玉泉观、西关古城李家院、文庙等文物保护单位,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询问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督查组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工作的十六字方针,进一步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做到依法保护、科学保护,使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要通过各种媒体、网络开展宣传教育和文物知识普及,重视研究文物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提高广大群众对文物保护意识。要根据文物保护工作需要,加强文物保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急需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专业人才信息库,为文保事业发展提供保障。要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依法保障文物的抢救、保护、日常管理所需经费。要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旅游开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立足本地特色,在保护的基础上运用好文物,努力使文物“活”起来,充分发挥文物资源优势,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独特作用,实现文物保护、传承、利用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