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提高矫正质量,严防社区服刑人员出现违法、违纪、违规现象,8月25日,秦州区玉泉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集中教育学习。
此次集中教育学习,重点对社区服刑人员讲解了《甘肃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矫正对象的权利义务和《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章节,并对矫正期间纪律及注意事项进行了强调,进一步明确了矫正对象在接受矫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汇报、学习、教育、公益劳动、请销假、考核奖惩等相关规定。
最后,司法所所长要求全体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不能放松对自己的管理,确保做到三个“提醒”:一是提醒自己遵守管理规定,规范自己言行;二是提醒自己不参与、不制造违法事件;三是提醒自己如有突发事件,及时与司法所取得联系。通过本次集中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改造意识,更好地促使他们悔过自新,争取早日融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