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太京镇司法所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荣誉称号。
近年来,太京镇司法所在区镇两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叫百姓满意、让政府放心”的工作宗旨,积极参与全镇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针对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新特点,切实转变职能,创造性地开展自身建设与司法服务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太京镇司法所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从抓内部管理建设入手,采取各种措施,促使司法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的轨道,积极创建规范型司法所。二是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和“调、写、讲、服务”的能力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队伍综合素质,创建敬业型司法所。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加强内部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 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稳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建百姓满意司法所。
2011年,太京镇司法所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0起,调处90起,调处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