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水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天财扶贫[2021]33号)《天水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天财扶贫[2021]32号)《天水市财政局 天水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天财扶贫[2021]34号)《天水市财政局 天水市乡村振兴局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天水市畜牧兽医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天财扶贫[2021]36号)《天水市财政局 天水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天财扶贫[2021]35号)《天水市财政局 天水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天财扶贫[2021]38号)《天水市财政局 天水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第五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天财扶贫[2021]39号)和《天水市秦州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秦州区21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全区财政预算的决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完成了2022年中央、省、市、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现将项目计划公示公告。
一、资金使用重点
(一)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健全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监测对象安排产业发展奖补;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补助等项目。
2.“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安排对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适当补助;“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适当补助;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调整规范后的地方政府债券按规定贴息补助。
3.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对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进行补助;继续实施“雨露计划”。
(二)支持乡村振兴
1.产业振兴。安排以下项目: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培增计划:“牛羊菜果薯药”六大产业及地方优势特色产业;良种繁育基地、绿色标准化规模种养基地建设、产业集群、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冷链仓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必要的产业配套设施建设(不得用于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甘味”品牌培育;推动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解决农产品“卖难”的问题;⑤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2.乡村建设。安排以下项目:必要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②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③乡村建设示范行动。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生活设施。
二、项目安排计划
截止目前,我区到位2022年财政衔接补助资金3704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424万元,省级资金10349万元,市级资金4770万元,区级衔接资金8500万元。按照衔接资金支持方向和年度考核任务,重点安排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业就业项目。安排财政衔接资金21642.15万元,占到位资金的58.42%。具体如下:
1.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粮食、果品、蔬菜、中药材、花卉、食用菌产业发展项目,天水镇现代农业产业集群项目;藉口镇四十铺村果品冷链物流园产业路硬化项目,产业路砂化项目等,共安排财政衔接资金11404.36万元,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2.畜牧产业发展项目。安排财政衔接资金1315万元,由区畜牧兽医中心负责实施。
3.产业路硬化项目。硬化产业路53.661公里,安排财政衔接资金3022.7万元,由区交通局负责实施。
4.脱贫户小额信贷贴息项目。为全区脱贫户及监测户小额信贷给予贴息补助,安排衔接资金1860.52万元,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
5.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项目。提升应用电商平台销售农产品能力,引导快递企业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提高农产品网销规模,开展电商人才培训,促进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解决农产品“卖难”的问题。安排财政衔接资金250万元,由区商务局负责实施。
6.脱贫劳动力生产经营及劳动技能培训项目,安排财政衔接资金192.2万元,由区人社局负责实施。
7.村级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对村级服务性岗位3670人进行补助,安排财政衔接资金1937.37万元,由区人社局牵头,区环卫中心、区水务局、区林草局、区民政局、区交运局、区卫健局、区综治办、区文旅局、区妇联、16镇负责实施。
8.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按照600元/每人的标准,对跨省务工的10000名脱贫劳动力进行一次性交通补助,安排财政衔接资金600万元,由区人社局负责实施。
9.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一次性奖补。对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本地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5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安排财政衔接资金60万元,由区人社局负责实施。
10.“雨露计划”补助项目。为全区3333名两后生落实教育补助,安排财政衔接资金1000万元,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衔接资金13996.25万元,占到位资金的37.79%。具体如下:
11.乡村建设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乡村建设省级示范镇、示范村;市级、区级示范村建设项目,安排衔接资金4200万元,由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实施。
12.通自然村道路硬化项目。硬化通自然村道路36公里,安排衔接资金1980万元,由区交运局负责实施。
13.基础设施薄弱村补短板项目。一是硬化村内道路及入户路121416平方米,新修水渠65米,挡墙387米,边沟6713米,产业路硬化600米,护坡218.7米,铺设波纹管6698.7米。安排财政衔接资金2254.04万元,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二是实施牡丹镇大柳树村、马家堡子村、杨家寺镇石马村、天水镇双闫村、华岐镇汪团村村级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安排财政衔接资金455.13万元,由牡丹镇、杨家寺镇、天水镇、华岐镇分别实施。
14.村内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垃圾分类亭64个、四分类垃圾桶320组、果皮箱320套、手推车64辆,“三筐两桶”户内垃圾分类640套,小型垃圾收集车24辆、电动保洁车32辆、小型机扫车5辆、小型吸污车16辆、小型冲洗车8辆、环卫工具1000套,示范村公厕功能完善及提升改造。安排衔接资金553.91万元,由区环卫中心负责实施。
15.农村综合改革建设项目。硬化村内道路21.99公里,新修村内排水渠8116米,排洪渠2180米,新修河堤1530米,新修村内护坡613米,安排财政衔接资金1573.94万元,由区财政局负责实施。
16.农村水源保障工程。更换维修供水管道、蓄水池、机电设备及其他供水设施等,安排财政衔接资金1000万元,由区水务局负责实施。
17.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户厕改革项目。实施户厕改造6000户,安排衔接资金300万元,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