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四项
反馈问题:天水市至今未编制河道管理、水域岸线保护规划,对河道管理和水域环境治理保护造成不利影响。
整改目标:编制完成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并批复实施。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情况:针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四项整改任务,我区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督导检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区委区政府包抓督办领导通过现场督办、会议推进、协调调度等方式切实推动整改工作。
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要求,依据《河湖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办河湖函[2019]394)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由秦州区水务局负责编制了天水市秦州区白家河、南沟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同时邀请市水务局专家对《规划》进行了2次审查,并于2021年9月23日正式印发实施。
通过整改,秦州区水务局已编制了南沟河、白家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并印发实施,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已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天水市秦州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 7日至2021年12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天水市秦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
联系电话:0938—4993157
联系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双桥中路区生态环境分局
天水市秦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