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三十八项
反馈问题:天水中材水泥公司超规模开采突出,石灰石采矿许可规模为40万立方米/年,2020年度实际开采量达53万立方米,超规模开采达32.5%;企业未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储量年度报告主体责任,弄虚作假,上报2020年度石灰石开采量为38.4万吨,恰好在许可开采规模之内。
整改目标:对天水中材水泥公司超规模开采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核定年度开采量进行开采。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整改情况:针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十八项整改任务,我区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督导检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区委区政府包抓督办领导通过现场督办、会议推进、协调调度等方式切实推动整改工作。
一是对警示片反映天水中材水泥公司超规模开采问题。区自然资源分局对天水中材水泥公司一年来的生产台账进行整理,2020年度生产用生石灰消耗量达144.8万吨,按照石灰石密度2.73吨/立方米计算,实际开采量达53万立方米,超规模开采达32.5%。对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虚报、瞒报问题,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已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通报处理。
二是督促天水中材水泥公司变更《采矿许可证》。由于天水水泥市场需量大,该企业40万立方米/年的矿石开采能力已不能满足生产所需。2021年3月,该企业申请变更生产规模,天水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4月13日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在保持现有出让储量不变的情况下,扩大秦州区关子镇水泥用大理石矿生产规模,由40万立方米/年变更为80万立方米/年。2021年7月7日,市自然资源局已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生产规模80万立方米/年,有效期由2027年6月30日缩短至2024年6月30日。2021年7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对中材水泥公司上报的《关于秦州区关子镇水泥用大理石矿生产规模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通过整改,市自然资源局已颁发新的《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由40万立方米/年变更为80万立方米/年;对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虚报、瞒报问题,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已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通报处理。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已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天水市秦州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 7日至2021年12月 1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天水市秦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
联系电话:0938—4993157
联系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双桥中路区生态环境分局
天水市秦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