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二十五项
整改目标:规范建设有色冶炼废渣场和临时堆场建设管理,确保冶炼废渣得到妥善处置,环境风险有效防控。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整改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十五项指出,“全省有色冶炼废渣场和临时堆场污染问题也较为普遍,环境隐患突出”问题,我区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督导检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通过会议推进、协调调度等方式切实推动整改工作,2021年10月26日,区政府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全区有色冶炼废渣场和临时堆场污染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目前,秦州区无有色冶炼企业、无有色冶炼渣场及临时堆场问题。发现天水李子金矿有限公司有尾矿干堆场,但已不再向尾矿干堆场内堆放新尾矿,并对原有尾矿逐年减量化治理。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秦州区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2日,共5天。
受理部门:天水市秦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4993157
联系地址:双桥中路综合写字楼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