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等部门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天财扶贫〔2021〕13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天财扶贫〔2021〕14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天财扶贫〔2021〕1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完成了2021年市、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现将项目计划公示公告。
一、资金使用重点
根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任务,主要用于以下八个方面:一是乡村振兴旅游示范村建设项目。加快补齐乡村旅游短板,推动全区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二是村级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解决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提高基层综合服务能力。三是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改造更换农村供水设施设备,提高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四是财政贴息项目。加强财政贴息资金支持,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和“双助贷”贴息,推动脱贫村经济发展。五是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谋划村组道路硬化、巷道硬化、入户路硬化、产业路硬化等群众获得感强、满意度高的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六是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塑料大棚、花卉、中药材、食用菌、禽养殖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果树防雹网建设示范项目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果品营销和宣传推介农产品等品牌培育项目。七是项目管理费。强化项目论证、设计、实施、监管、验收工作,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安排计划
本次计划安排2021年市、区级财政衔接资金12614.48万元,根据衔接资金使用要求和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动乡村振兴工作需求,重点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乡村振兴旅游示范村建设项目,安排资金3200万元,用于各镇抓点示范,以点带面,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补齐乡村旅游短板,引导和推动全区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全区共创建34个乡村振兴旅游示范村,项目由区扶贫办牵头抓总,16镇负责实施。
2.村级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安排资金1337.37万元,用
解决村内卫生保洁员、道路养护员、巡河护水员、生态护林员、养老服务员、护理送医员、就业社保协管员、治安及设施管护员等8类3670个公益性岗位补助。
3.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安排资金980万元,用于15镇受2020年暴雨灾害损坏的农村安全饮水水源、供水管道、泵站和机电设备的改造更换项目。项目由区水务局负责实施。
4.“双助贷”贴息项目,安排资金868.96万元,提供财政贴息资金支持,加强资金扶持力度,推动脱贫村经济发展。由区扶贫办负责实施。
5.产业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545.67万元,用于硬化产业路3.68公里,硬化巷道及入户路16718.6平方米,新修排水渠1.78公里。由区扶贫办负责实施。
6.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安排3104.23万元,用于硬化村内道路124469.11平方米,新修排水渠16.1公里,排洪渠1.16公里,新修村内河堤2.27公里,新建桥涵两座,过水路面一处,新修村内护坡4处共324米。由区财政局负责实施。
7.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安排400万元,用于对1684户脱贫户8421万元扶贫小额贷款进行贴息。由区扶贫办负责实施。
8.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安排1394.08万元,用于在天水镇建设塑料大棚170亩,在平南镇胡家窑村建设花卉产业基地,在天水镇,牡丹镇建成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在秦岭镇、娘娘坝镇建设标准化食用菌生产基地,以上配套建设水、电、路、渠等基础设施。2021年农产品品牌培育补助项目及秦州区果树防雹网建设示范项目,种植苹果,樱桃、花椒等2.70万亩。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9.农业专项工作,安排117万元,用于“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奖补,果品营销和宣传推介,市级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规
范化建设及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10.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建设项目,安排470万元,对全区示范带动效应强、发展后劲足的养殖企业进行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建设。由区畜牧中心负责实施。
11.项目管理费,安排197.17万元,用于项目的规划编制、项目评估、论证、设计、监理、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和项目资料印刷费等开支。由区扶贫办负责。
附件:
秦州区2021年市、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xlsx
监督电话:8212393
天水市秦州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