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秦州区法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深化法治建设,描绘依法治区画卷
坚持法治为民、法治惠民宗旨,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更高水平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党委领导坚强有力。坚持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将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深入研究法治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全区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实行法治建设工作区政府领导顶格推进机制和区委领导督导机制,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由区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在各自领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党政群团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等工作作出批示,多次强调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法治建设报告制度,按要求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法治工作5次,举办法治建设培训班4期,保证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人大政协监督广泛深入。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高质量高水平做出决定和决议,强化人大议案和代表的建议办理,主动配合区人大对重大项目、执法情况等工作的监督,督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5件、政协议案答复116件。区人大常委会针对3部法律、法规贯彻施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检察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在听取秦州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后进行了审议和满意度测评,区公安分局、玉泉镇等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做了交流发言。
(三)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制定《秦州区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实施方案》,聘请3个律师事务所、3名资深律师为区委、区政府法律咨询机构和法律顾问,全区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基本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等作为必经程序,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累计更新行政规范性文件39件。召开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会议,重点对办结案件开展研判和今后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举办政府会前学法6次、法治讲座2次,组织2次涉及50多个部门、镇(街道)的法治建设工作督查,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6.7%。始终坚持法治建设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和广视角、全覆盖,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开展“12·4”国家宪法周、全民健身日暨“七五”普法宣传活动,承办甘肃省2020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民法典宣传周天水市启动仪式,确保市民及时了解、参与、监督法治建设。
(四)整改工作成效显著。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38个,秦州区全面认领,逐项整改,依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91条,责任领导分别为区委、区政府的分管领导担任,责任单位涉及30多个部门和23个镇(街道),“综合台账”提出的整改措施全部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开设“领导干部法治课堂”,全区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率100%、任前考试率100%、网上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99.8%。
(五)法治督察深入开展。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结合年度工作要点,以及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省委依法治省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2019年全省法治建设绩效考评通报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开展专项督察,由区四大组织领导带队,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进行,重点查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中还存在的短板弱项,客观深入分析原因,现场打分现场督办,通过督察,努力推进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服务经济建设,发展环境行稳致远
结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查问题反馈并进行后续整改的18个问题、市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及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大会通报的5类25个问题的整改,区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指示、批示,全面安排部署并积极主动抓好整改工作。
(一)坚持整改引领,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形成职能配置科学合理、机构设置综合精干、责权明确清晰的组织架构,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印发37家党政机关“三定”规定,共梳理主要职责486条,设内设机构266个,主要职责较改革前增加21条。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到位,新机构正常运转。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总结推广“项目管家”“不来即享”等有效做法,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快线上线下数据共享融合发展,实现“一网通办”。取消、调整和承接政务服务事项492项,事项检索率达到99.5%,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公布事项清单,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取消下放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55项,18个部门成立政务服务管理部门,24家窗口单位、46名工作人员进驻政务大厅,每天接待群众300余人次。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政务大厅开设企业“一窗办”专区,做到“一步到位、一次办理”,新登记市场主体4897户,总量累计达到30022户。税务部门纾困惠企,用“真金白银”为企业发展增添活力和动力,1月至10月累计减税降费32814.24万元;商务等部门支持小店以住宅、电子商务经营者准入“绿色通道”,其中市、区领导带头通过“直播带货”形式销售特色农产品彰显亲商暖企典范。全面实现投资审批事项并联办理,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环节办理时限,其中供水新增、扩容改装的报装时间压缩至20个和15个工作日以内,燃气报装时间压缩至16个工作日以内,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一律取消环评审批。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清理,发挥中小微企业续贷转贷基金作用,建立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推动解决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涉企问题。全区企业贷款余额417.62亿元,驻区各金融机构实现展期续贷186笔,金额17.47亿元;检查用人单位 400户,受理投诉举报 26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82件,工伤认定11 宗,结案率为 100%;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 139.5885万元、 缴纳保证金 9245.6492万元。
(二)坚持公正公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公布28个政府部门(含区委部门挂牌机构)非涉密权力事项3808项,责任事项27287项,追责情形33612项。对涉及13家单位255项行政执法权向镇(街道)延伸全覆盖,推行柔性执法,梳理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对符合清单规定情形的,免予行政处罚。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在疫情防控中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方式,允许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流动商贩贩卖经营等,兼顾城市公共利益与弱势群体利益问题,实现个人发展与城市管理同频共振。制定《关于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并督促落实,组织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深入查找短板弱项,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不断完善长效机制,确保2020年实现全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目标。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14次,督查生产经营单位1.2万户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71份,没收“三无”等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