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就业扶贫,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根据《关于落实< 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狙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就业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83号)和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关于印发<2020 年秦州区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就业各项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天秦人社〔2020〕118号)文件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对企业、扶贫车间、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本地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5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的规定。目前,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3家企业,均按照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分别为:天水市秦州区金大山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33000元、秦州区小湾种植农业专业合作社:24000元、天水市秦州区江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18000元
现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有效期为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6日共计5天。如有异议请向所属镇、区人社局或区扶贫办反映,监督电话: 0938-8214324(区人社局)、0938-8212393(区扶贫办)。
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