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五项
整改目标:强化绿色发展各项指标的刚性约束作用,严把政策关、投资关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科学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整改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五项指出:“绿色发展约束性指标落不下去。《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全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包含资源环境10方面16项约束性指标,本应是刚性要求,但一些市州出台的规划纲要却打折扣,资源环境类约束性指标内容普遍存在缺项漏项或降低标准的问题。”问题,我区按照省、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整改目标,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印发实施《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秦州区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严把政策关、投资关和生态环境保护关,强化指标约束和责任考核,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该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2020年12月10日,区政府办组织相关单位对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复核。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全部整改完成。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秦州区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5日,共5天。
受理部门:天水市秦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4993157
联系地址:双桥中路综合写字楼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