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家庭农场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54号)精神以及市农业农村局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家庭农场发展实际,经家庭农场自愿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现场调研核查,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推荐天水市秦州区春雨种养殖家庭农场等5家从事粮食种植、畜牧养殖及果品产业发展,运营良好、带动农户增收明显、服务能力强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承担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家庭农场项目,现将项目承担主体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天水市秦州区春雨种养殖家庭农场,位于秦州区天水镇寨子村,从事花椒种植。
2.秦州区菊爱农场,位于秦州区汪川镇闫家沟村,从事粮食、油料等作物种植。
3.秦州区安集种养殖家庭农场,位于秦州区华岐镇安集村安集村,从事花椒、苹果种植。
4.天水市秦州区广科种养殖家庭农场,位于秦州区平南镇梨树村,从事养猪。
5.秦州区石永祥谷物种植家庭农场,位于秦州区秦岭镇石家河村,从事粮食作物种植。
公示期2023年7月28日—8月3日共7天,如对上述农场有意见,可通过来电、来信或当面向农业农村局反应,如无异议,项目将正式实施。
联系人:刘志昌
联系电话:0938—8305658
天水市秦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