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要闻资讯 >> 今日秦州 >> 通知公告 >> 正文

天水市秦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承担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家庭农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28
来源:
点击:
字号:[ ] 【下载Word】 【下载PDF】

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家庭农场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54号)精神以及市农业农村局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家庭农场发展实际,经家庭农场自愿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现场调研核查,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推荐天水市秦州区春雨种养殖家庭农场等5家从事粮食种植、畜牧养殖及果品产业发展,运营良好、带动农户增收明显、服务能力强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承担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家庭农场项目,现将项目承担主体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天水市秦州区春雨种养殖家庭农场,位于秦州区天水镇寨子村,从事花椒种植。

2.秦州区菊爱农场,位于秦州区汪川镇闫家沟村,从事粮食、油料等作物种植。

3.秦州区安集种养殖家庭农场,位于秦州区华岐镇安集村安集村,从事花椒、苹果种植。

4.天水市秦州区广科种养殖家庭农场,位于秦州区平南镇梨树村,从事养猪。

5.秦州区石永祥谷物种植家庭农场,位于秦州区秦岭镇石家河村,从事粮食作物种植。

公示期2023年7月28日—8月3日共7天,如对上述农场有意见,可通过来电、来信或当面向农业农村局反应,如无异议,项目将正式实施。

联系人:刘志昌

联系电话:0938—8305658


天水市秦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8日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