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秦州区财政局转发<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秦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字〔2019〕1号)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三)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四)负责质量宏观管理。
(五)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和指导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负责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的风险管理。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质量抽检。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战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做好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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