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秦州区医疗保障局预算编制
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秦州区财政局转发<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秦州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定全区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负责组织制定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负责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负责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目录等,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区医保局应完善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医药管理股、医疗待遇保障股、规划财务股和稽核股5个机构。行政编制数:8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实有在职人数:8人。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
1、天水市秦州区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数18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实有在职人数23人,其中参公人员7人,事业人员12人,项目人员3人,工勤人员1人。
2、天水市秦州区医疗救助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数6人,其中主任1名,实有在职人数2人。
三、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全年收入
2020年收入预算8370.38万元,比上年增加8370.38万元。原因:我局2019年新成立,还未纳入2019年预算编制范围。
(二)全年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291.1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3.48%,较上年增加291.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9.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