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秦州区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秦州区财政局转发<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秦州区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办公室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秦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天秦区委办字〔2019〕10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天水市秦州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和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法律、制度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财政、税收、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区财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区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工作,组织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制定全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区级各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区人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全区财政票据。
(五)制定和实施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家金库秦州支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区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六)贯彻和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区级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债和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执行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全国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