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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25
来源: 秦州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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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0年秋季天水市秦州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2020年上半年天水市秦州区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种类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范围: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天水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天水市秦州区的中国公民。

2.港澳台居民持我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

(七)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具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八)在我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申请人相同,在我省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我省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 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2020年5月19日-8月3日。报名网站于2020年5月21日0时至6月6日上午9时30分关闭,进行系统维护,关网期间不能进行网报,请申请人合理安排网报时间。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2.报名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天水市秦州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3.认定机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天水市秦州区教育局。

4.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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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实事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个人承诺书》可在